廣州大屠殺
在370年前的今天,1650年11月24日(農曆1650年11月2日),庚寅之劫。庚寅之劫,又稱廣州大屠殺,指1650年(清順治七年,南明永曆四年,庚寅年)11月24日到12月5日清朝軍隊在廣州的屠殺事件。當年公曆11月24日,清朝平南王尚可喜與靖南王耿繼茂指揮的清軍(漢軍鑲藍旗)在圍困進攻近十個月後,經過艱難的戰鬥,包括築壘相逼,以樓車攻城,及動用荷蘭炮手,終於攻破廣州城,隨後對據城死守的廣州居民進行了長達十二天的大屠殺,不論男女老幼,一律殘酷地殺死,死亡人數達十萬至七十萬。爭議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所認為“七十萬人”顯然不可信,因為明末廣州府十三縣人口總共才40萬人。(《廣州研究》)另有意見認為當時廣州人口約40萬,而死難者約十萬人或超過十萬人。(《海幢寺:恢弘莊嚴的嶺南雄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