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准建立海口保稅區
在28年前的今天,1992年10月31日(農曆1992年10月6日),國務院批准建立海口保稅區。1992年10月31日,繼國務院批准在海南建立洋浦經濟開發區之後,海口保稅區日前又獲國務院正式批准,這是海南經濟特區在探索建立“特別關稅區”的道路上邁出的新步伐。海口保稅區是實行封閉式隔離管理的對外開放區域。選址在海口金盤工業區規劃範圍內,面積為1.93平方公里。該保稅區將實行位元區更加優惠的政策,如免除關稅,國內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境,可以退稅;區內實行完全市場經濟,按國際慣例,自由貿易;允許外商開辦貿易機構,從事轉口和進出口貿易;允許外商為區內企業代理出口業務;允許開設外資金融和保險、船務等機構;區內企業可以進入外匯調劑中心買賣外匯,保稅貨物之間交易可以外幣結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