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7月23日發生的大事件

八達嶺老虎咬人案

2016年7月23日(農曆2016年6月20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傷人事件。八達嶺老虎咬人案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東北虎園內發生一起老虎傷人事故,32歲的女遊客趙麗(化名)中途下車,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車去追遭老虎撕咬。該事件造成周某死亡,趙麗受傷。因與動物園協商未果,近日,趙麗和父親將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告上法庭,索賠共計154萬餘元。目前延慶法院已經立案。此外,死傷者家屬和代理律師已於昨天下午在延慶法院提交申請,希望北京高院指定管轄此案,由非延慶的法院審理此案(據11月23日《北京青年報》)。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傷人事件,可以說是今年最攪動輿情人性一件大事,隨事件所帶來關於尊重規則的討論,也足以讓很多道德乃至法制規章重新審視。長期以來,當個體或弱勢逾越規則並付出慘重代價之後,輿論觀點往往形成兩大陣營,一是強調規則至上論,認為觸碰或破壞規則就需要付出必要的代價,不值得憐憫和同情,這一論點在老虎傷人事件的討論中表現尤為明顯,儘管此次事件造成一死一傷的慘劇,很多網友非但沒有對受害人表示同情,反而認為其是咎由自取甚至“活該”。另一觀點則基於傳統道德的角度,認為儘管受害者是因為不尊重規則造成,但“人命關天”,造成老虎傷人本身就說明野生動物園的管理存在問題,即使無責也不能無過,應當為“過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而從事後官方的調查來看,也已經明確認定野生動物園一方沒有責任,事故完全是由受害者一方不遵守園方規則造成,況且在事故發生後,園方也已經竭盡全力進行了施救,無論是事前、事中、事後,園方都已經全面履行了自己的職責,對老虎傷人事故不存在任何責任,儘管官方這一事故認定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同,死傷者家屬也承認自己存在“誤判”和有不尊重規則之處,但並不認為園方就因此不承擔責任,在協商賠償無果之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園方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賠償死傷者各項損失共計154萬元,並以園方主要股東之一是延慶區八達嶺鎮人民政府的國有獨資企業,希望延慶法院能夠予以迴避;由中級人民法院或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此案。顯然,無論此案最終是否由延慶法院負責審理,相信這樣一起引發全國人民關注的案件,都會引其審判法院的高度重視和審慎對待。我們需要關注的其實並不只是判決結果,對受害人依法行使的訴訟權利更需要給予充分尊重,但確實需要對此案可能涉及的“無責賠償”進行一番探討。儘管在商業保險中“無責不賠”飽受社會所詬病,但對於現實社會民事糾紛中的“無責不賠”往往卻是因人而異,比如說,行人或腳踏車闖紅燈被機動車撞傷乃至死亡,按交安法規定機動車不存在任何責任,但事實上幾乎沒有機動車駕駛員能夠“全身而退”,無論透過調解還是法律訴訟,作為機動車一方註定都要承擔一部分經濟賠償。而賠償的額度往往還以雙方“強弱”的差距呈現明顯的不同,如果機動車一方屬於“豪車”或具有相當經濟實力,即便完全無責,作出過低賠償依然會受到道德的質疑甚至譴責。儘管老虎傷人事件是因受害者不尊重規則引起,人們對其行為也紛紛譴責甚認為是“活該”,但毫無疑問,既是園方對此事件完全沒有責任,如果不對其作出相應的補償乃至賠償,都很難擺脫社會道德的“評頭論足”,況且在受害者住院搶救治療期間,園方已經墊付了不菲的醫療費用,而這些費用更不可能因自己無責而退還。實際上這種基於傳統道德的“弱勢有理”,儘管與強調公平的現代法制規章明視訊記憶體在矛盾,但依然左右著整個社會的思維,甚至包括執掌法律的司法機關乃至法院。雙方對等“講規則”,規則面前“弱勢有理”,依然是處理某些棘手事件的“潛規則”,用坊間的話說就是“息事寧人”。就事論事而言,老虎傷人之所以引發輿論潮湧,就在於最近幾年發生在旅遊觀光中的不尊重甚至破壞規則行為太多,而受到的處罰又太低,而老虎傷人讓不尊重規則者付出死傷的代價,恰恰滿足了一些人“恨之切”的心理,因此對於受害者家屬提出高達154萬元的訴訟請求,不少網友均表現出“不屑一顧”的態度,甚至認為如果這一訴訟請求得到滿足,維護正常秩序的規則將會在法律面前“一敗塗地”,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種觀點相對於規則面前“弱勢有理”的傳統認知有進步之處,但也僅是就事論事。如果受害者不是遊園被虎所傷,而是由闖紅燈或其他不尊重規則導致的傷害,這種“規則至上”的進步觀念必然又逆轉為“弱勢有理”。在筆者看來,對於老虎傷人這一引發國人關注的案件,應當對“無責擔當”進行法律上的明晰,既不能用是否賠償或賠償多少來作為責任認定或大小的標籤,更要突出作為無責一方補償上的道義擔當,通俗的說即是不能“賠錢又輸理”,相比起老虎傷人的受害家庭,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無疑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但在已經被明確“無責”的情況下,無論基於調解還是判決給出多少“賠償”,在法律上都應當明確不是園方的責任或是必須要付出的代價,這是法治意義上的公平體現,同樣也是對生命以及傳統價值觀的尊重,在法律上明晰“無責擔當”,既不是簡單意義上的“息事寧人”,更不是“花錢免災”,他同樣也是尊重規則和對社會“正能量”的一項倡導。老虎傷人給受害者家庭已經造成的深重災難,其教訓足以讓這個家庭世代銘記,園方有幫助的道義,卻不是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在法律上明晰這一點,園方無論付出多少,體現的都是對社會的一種擔當,是無愧更是坦蕩。被咬女子回應幾大疑點疑點1:進園前是否有被告知“自駕遊覽”的危險性?趙女士稱,當時相關的工作人員並沒有詳細告知進園之後注意事項,而所謂的籤“生死狀”不過是園區讓自駕遊客籤《自駕車入園遊覽車損責任協議書》,關於“生死狀”的具體內容,趙某說自己是並不清楚的。記者親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入門票購票後,記者駕車駛入園區,工作人員從車窗遞進協議書籤名,整個過程不到三分鐘。隨後工作人員遞給記者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六嚴禁”:“嚴禁投食、嚴禁下車、有問題按喇叭……”疑點2:為什麼下車?影片顯示,當時趙女士從車上下來,走到車頭前面被老虎叼走,趙女士說,當時他們以為到了安全區,要換著開,因此我才下車,如果仔細看影片可以看出來,我快走到主駕駛位置的時候,我丈夫已經把車門開啟了,這說明我們確實是在車裡商量好了。疑點3:猛獸區是否有明確指示牌?趙女士稱,事發的東北虎區外確實有指示牌標明“禁止下車”,但是在行駛30米之後,一直未發現相關警示牌和老虎。而且東北虎區構造不同於其他猛獸區的“直進直出”,而是呈一個“U型進出口”,當時趙某並不肯定已經離開,隨即再往前開了幾米,發現右前方停著一輛救援車和在休閒區出現過的“鐵柵欄”。誤判已經離開東北虎區。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出入口疑點4:丈夫為什麼很快開車離開?影片顯示,事發之後趙女士的丈夫很快就開車離開,對此,趙女士說,當時看到她跟母親被老虎叼走,丈夫想要下車尋求幫助,但因為附近的山上還有老虎,救援人員說不敢下來。因為怕丈夫也被叼走,救援人員說丈夫車停在事發車道上影響了救援車,所以讓他趕快開走。疑點5:老虎把你們叼離了多遠?影片顯示,趙女士先是被老虎叼走,隨後她的母親下車想要救人,也被老虎叼走,趙女士稱,當時老虎並沒有把我們叼多遠,就隔著影片裡的那條馬路,大概有10多米遠的距離。疑點6:救援人員用被子抬出來兩個人,哪個是您?趙女士說,他們後來看了好多次,但因為用被子蓋著,他們也看不出來哪個是自己,哪個是母親。被抬出來的時候,自己已經完全沒有知覺了。疑點7:影片裡的巡邏車援助時做了什麼?影片顯示,多輛巡邏車前來處理突發情況,趙女士稱,當時老公曾經希望救援人員可以施救,但是救援人員並沒有下車,只是在踩油門、按喇叭,想要嚇走老虎,所以影片裡救援車才一直在晃來晃去。當事人親述被虎叼走細節回應質疑“被老虎咬到時回頭看了一眼”趙珩說事發那天,剛開始在老虎園開車的過程中他們並沒有看到老虎,孩子甚至還問為什麼沒有老虎,因為暈車她就想下車跟丈夫換著開,下車後剛關上車門,她就覺得有東西搭上了自己的肩膀,她甚至還往後看了一眼,以後的事情她就不知道了。後來她問過丈夫當時是什麼情況,丈夫告訴她,看到自己被老虎撕咬,她的母親趕緊下車想要施救,但是也被老虎拖走。“出門戴口罩怕傷疤嚇到人”之後,趙珩在醫院的ICU裡待了10天左右,出院後便一直在家中養傷。她雖然保住了性命,但全身上下卻多處受傷,最重的是臉頰到下巴的一道長約20厘米的傷痕,這道傷痕讓她每次出門都必須要戴上口罩,怕傷疤嚇到別人,但即使戴上口罩也能看到她臉部兩側紅色的傷痕。“母親過世我會後悔一輩子”在醫院的那段時間,因為怕她情緒受影響,家人並沒有把母親身亡的訊息告訴她,但在出院4天后她還是知道到了訊息,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為這個哭過多少次,她說她特別後悔和自責。“以後還會去別的動物園玩”對於指責她不遵守規則的聲音,趙珩說在這點上她承認他們在事發時候確實有錯誤,並沒有仔細觀察周邊的環境,看到周圍有車停了就以為到了安全區域,但僅僅因為這樣就把所有的錯誤歸到他們身上這並不公平,“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我們已經付出了一死一重傷的代價,還要我們怎麼樣呢?”對於以後還會不會去動物園,趙珩說還會去,但是可能要很久以後,他們一家人都需要時間去慢慢平復受到的傷害,“會帶著孩子再去動物園,但不會再去八達嶺動物園了,會選擇去外地的一些動物園。”近年野生動物園動物傷人事件2012年10月27日,遊客劉女士在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自駕車遊玩,途經野生動物園華南虎區域時,劉女士下車去洗手間。回車途中,劉女士被突然出現的老虎撲倒,臉部遭到撕咬。2013年12月17日,上海動物園繁殖場,一飼養員在打掃虎籠時,不幸被華南虎咬死。2014年8月28日,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孟加拉虎園區一名巡邏員被老虎咬傷後送至醫院,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2015年8月12日,秦皇島野生動物園發生一起老虎傷人事件,一名女性遊客在白虎園區參觀時自行下車,遭到老虎攻擊受傷,被送往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2016年3月3日,八達嶺野生動物園一名園區動管部經理在大象館內死亡。有員工稱,因大象處於發情期,經理在給大象餵食、打掃象舍時,遭大象踩踏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