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6月19日發生的大事件

香港立法會透過有關三司十一局主要官員問責制的決議案

2002年6月19日(農曆2002年5月9日),香港立法會透過有關三司十一局主要官員問責制的決議案。2002年6月19日,香港立法會透過有關三司十一局主要官員問責制的決議案。至此,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問責制的立法程式已全部完成,問責制官員守則將於本月28日刊憲。香港迴歸以來最大的行政改革——主要官員問責制,將如期於7月1日正式實施,這將為香港的政治局面揭開新的一頁。香港立法會於昨日和今日連續兩天就主要官員問責制的有關議案進行辯論。特區政府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在立法會上指出,主要官員問責制以及所有有關安排,都完全合法,同時確保了公務員體制的完整性。孫明揚說,推行主要官員問責制,使特區行政長官從公務員隊伍內或從社會各界人士中物色合適的人選擔任主要官員,能更好地為市民服務。同時,問責制下主要官員權責分明,可以更好地接受問責,這將會強化主要官員重視民意、民情,讓市民更瞭解政府的政策,承擔更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