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德國賠款問題的楊格計劃提出
在91年前的今天,1929年6月7日(農曆1929年5月1日),關於德國賠款問題的楊格計劃提出。圍繞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德國賠款問題,1924年道威斯計劃實施後,德國表示不滿意。1928年德國以財政困難為由提出修改道威斯計劃的要求。協約國因此商定成立以美國銀行家楊格為首的專家委員會,負責擬定關於賠款問題的完整的和最後的解決辦法。1929年6月7日,楊格委員會制定出新的賠款計劃,經1930年1月的海牙會議批准生效。楊格計劃確定德國賠款總額為1,139億馬克,限在59年內付清,前37年每年支付約20億馬克,後22年平均為15億馬克。計劃規定取消協約國對德國財政經濟的監督,成立“國際結算銀行”以處理賠款方面的一切事務等。但由於國際經濟危機席捲歐洲,楊格計劃未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