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會透過伊拉克賠償科威特損失的決議
在29年前的今天,1991年5月20日(農曆1991年4月7日),安理會透過伊拉克賠償科威特損失的決議。1991年5月20日透過了692號決議,為伊拉克賠償在佔領科威特期間所造成的損失規定了總的輪廓。這項由美國和英國起草的決議是以14票贊成、1票充權獲得透過的。決議對聯合國秘書長提出的伊拉克應向賠償基金交付的賠償數額表示歡迎。據西方國家的官員說,聯合國秘書長建議的最高數額為伊拉克石油出口收入的40%至50%。美國官員一直要求規定伊拉克向賠償基金交付的賠款額佔它石油出口收入的50%,但許多西方國家認為25%左右比較合理。某些發展國家則認為,5%至10%比較公正。伊拉克駐聯合國大使安巴里譴責安理會的這一決定是“非法”的,是違犯了聯合國憲章。但是他表示伊拉克將遵守這一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