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提出經濟工作“調整鞏固充實提高”
在59年前的今天,1961年1月14日(農曆1960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提出經濟工作“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是中國共產黨為戰勝1959年至1961年的嚴重經濟困難而採取的一項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的方針。從1958年開始,主要由於“大躍進”和“反右傾”的錯誤,加上當時的自然災害和蘇聯政府背信棄義地撕毀合同,我國國民經濟在1959年到1961年發生了嚴重困難。為戰勝經濟困難,周恩來、李富春等同志在1960年提出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1961年1月14日,中共八屆九中全會正式透過這一方針。其主要內容是:調整國民經濟各方面的比例;鞏固國民經濟發展中所取得的成果;以少量的投資來充實一些部門的生產能力,使其成龍配套,以便收到更大的經濟效果;提高產品質量,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勞動生產率。這一方針的制定,標誌著我國經濟進入調整階段。這是開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以來經濟指導工作的一次重要轉折,是黨為戰勝困難而採取的重大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