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5月9日發生的大事件

美國首席大法官、加州州長厄爾·沃倫逝世

在46年前的今天,1974年5月9日(農曆1974年4月18日),美國首席大法官、加州州長厄爾·沃倫逝世。圖:厄爾·沃倫沃倫1891年生於加利福尼亞州的洛杉磯,在1974年7月9號逝世。父親是挪威移民,母親是瑞典移民。他是美國著名政治家、法學家,擔任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長,1953年至1969年期間擔任美國首席大法官。沃倫大法官堅持司法能動主義,提高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憲政地位,推進了美國憲政體制的深層次改革。例如,他透過1962年Bakerv.Carr案、1963年Grayv.Sanders案、1964年Wesberryv.Sanders和Reynoldsv.Sims案,推翻了“政治棘叢”原則,明確了“政治問題”的內容和判斷標準,確立了司法機關對議席分配案件的管轄權和“一人一票”的選舉規則,避免了因權力分配不公而導致的社會動盪。沃倫大法官創造性地解釋憲法條文,透過一系列里程碑式的裁決開啟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司法改革的沃倫時代。例如,他透過1954年Brownv.BoardofEdu-cation案,推翻了種族隔離但平等的先例,廢除了公立學校的種族隔離制度,最終終結了種族歧視制度;透過1966年Mirandav.Arizona案,確立了著名的“米蘭達規則”,體現了程序正義的價值,促進了美國警察制度的改革,有力地保障了公民的沉默權和獲得律師幫助的權利。沃倫法院掀起了一場又一場憲政革命,推動了美國五六十年代的種種社會運動。1968年6月30日,最高法院新任首席大法官就職,沃倫法院宣告結束。此時的美國已是一道美麗的風景:歧視黑人的法律紛紛落馬;黑人的公民權得到了漸進式的保護;學校祈禱違憲;按照“一人一票”原則重新劃分了選區、國會議席分配不再不公;旨在限制共產主義者的國內安全計劃落幕;確定淫穢不在第一修正案框架之內,不予以管制;對公共問題的辯論不受限制、生氣勃勃並大開方便之門;米蘭達警告誕生;窮人獲得了律師協助權;權利法案適用於各州……這一切屬於那個“從華盛頓發話的全能上帝”——沃倫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