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桂坊慘劇
在27年前的今天,1993年1月1日(農曆1992年12月9日),香港蘭桂坊發生人踩人慘劇,釀成了21死62傷。蘭桂坊慘劇是香港罕見而死傷最嚴重的人群踩踏事故,發生於1993年1月1日的中環蘭桂坊及德己立街,釀成21死62傷。事後香港總督彭定康委任按察司包致金獨立調查事件,警務處在往後的大型節日慶祝地點均採取人群管制措施,地鐵則於同年12月起每年新年前夕提供通宵開放,避免慘劇再次發生。1992年12月31日大除夕,大批市民及遊客到酒吧和餐廳林立的中環蘭桂坊慶祝。商業電臺在蘭桂坊轉角處架設舞臺及巨型氣球,舉辦新年倒數流行音樂會,由電臺及電視臺直播現場盛況。警方當時派駐118名警員在場維持秩序。接近元旦倒數,在場聚集近2萬人,很多人從酒吧和餐廳湧出街上迎接新年,場面開始失控,有人噴射噴霧綵帶和噴霧雪花、噴灑啤酒及汽水,令路面非常溼滑,有不少人走避免被噴中。人群中更有人擲扔酒瓶甚至磚塊,焚燒報紙。1993年到來後不足10分鐘慘劇便發生,由於證人說法各異,準確時間不能夠斷定,惟按照香港消防處記錄,第一輛救護車於0時01分出發,到達事故現場接載事故傷者送院,但是救護車可能是因為事故發生前的事件而奉召。第二輛馳往現場的救護車於0時08分出發,應該是因為事故發生而奉召,故此調查報告推測事故開始發生時間當在0時01分至0時08分之間。發生地點在德己立街,位於與蘭桂坊和榮華里相接的十字路口對下,與和安裡交界處對上,一段長17米的斜路。新年倒數結束後,群眾開始沿德己立街往下走離開,擠滿了德己立街的馬路和人行道,在德己立街的十字路口兩旁街道不斷有人群湧出,也有少數人試圖沿德己立街往上走。首先在人群中有差不多同一排的若干人近乎同時跌倒,隨後的人受身後人群擠壓,倒在已倒地的人上方,如是者多人相繼倒下,造成骨牌效應。直至人堆疊到一定高度,受擠壓的人不再倒在人堆上方,而是以直立姿勢緊緊地壓著人堆,形成一些目擊者說的“人牆”。高階警司張之琛估計這些人堆有5層人疊在一起,而被困人牆內的人數最少有150至200人。此時在場群眾仍不知發生事故,繼續有人群沿蘭桂坊往西走湧至德己立街,加大人牆所受的壓力。及後現場發現有人受傷,呼救聲始起彼落,人群才停止擠壓。大量傷者倒臥在道路兩旁,遊人的個人物品則散落一地。總督察簡樂思(KevinClancy)為了卸去人牆所受的壓力,隨即沿德己立街向下走至威靈頓街,再從懷德里往上跑至舞臺,著主持人向群眾廣播,指示他們沿著蘭桂坊向東走,再往上走至雲鹹街離開。高階警司張之琛則下令部下排成一行,使人群沿德己立街退後。拆除人牆救出被困人士的時間,張之琛估計約為7至10分鐘。現場很多傷者躺在地上等候救援。在場並無醫護駐守,因此最初由現場警務人員為傷者急救,並且呼求休班醫護人員協助。不少傷者手腳骨折,有傷者因缺氧面部發紫。由於傷者人數眾多,抵達現場的救護人員與消防人員疲於奔命搶救。一名救護人員乘坐裝備有除纖顫器的救護電腳踏車到場。稍後鄧肇堅醫院派出流動急救小組也到場,由一名醫生和一名護士組成。中區指揮官總警司郭力行(JustinCunningham)事後表示,警方刻意保持低調,以免破壞氣氛及影響商家營業,又指警方預料到現場人數,但事故發生時人群滑跌倒下的速度,出乎警方所料,並說人群過多,令警方在事發後5分鐘仍無法進入人群中拯救傷者。當晚警方的人群管制措施是在場觀察,找出生事者隔離,保護醉酒不能夠保護自己者免受傷害,以及防止罪案發生等。蘭桂坊商會指,因為蘭桂坊逐漸受公眾歡迎,節日聚集慶祝的人數愈來愈多,商會也擔心慶祝人群有不少是醉酒的未成年人士,所以過去兩年與警方例行會議時,已反覆建議要在節日作出人群控制,但是警方回應指街道是公眾地方,而且活動並非遊行、示威集會,不能夠進行人群管制。商會第一次提出這項建議是於1990年的大除夕,而最近一次是於12月中,因為之前的萬聖節,有超過兩萬人聚集,該處街道不勝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