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1月13日發生的大事件

九千多科學家要求籤訂禁止核武器的國際協定

在62年前的今天,1958年1月13日(農曆1957年11月24日),九千多科學家要求籤訂禁止核武器的國際協定。核武器的出現,是20世紀40年代前後科學技術重大發展的結果。美國成為第一個擁有原子彈的國家。1945年7月16日,在新墨西哥州的阿拉莫可德沙漠中進行了世界上第一顆原子彈的爆炸試驗。1945年8月6日、9日先後在日本的廣島和長崎投下了僅有的兩顆原子彈。1949年8月蘇聯進行了原子彈試驗。英國1952年首次核試驗成功。法國:1960年首次核試驗成功。中國1964年10月16日首次原子彈試驗成功。印度1974年進行過一次核試驗。1957年8月美國、英國、法國和加拿大向聯合國裁軍小組委員會提出防止核擴散問題。1958年1月13日43個國家的9000多名科學家向聯合國秘書長達格·哈馬舍爾德遞交請願書,要求籤訂禁止試驗核武器的國際協定。1961年,愛爾蘭向第16屆聯大提出《關於防止核擴散的國際協定》草案。1968年6月12日聯合國大會透過《防止核武器擴散條約》,7月1日在莫斯科、倫敦和華盛頓開放簽署,1970年3月5日生效,有效期25年。1995年5月11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與延期大會決定條約無限期延長。至1995年5月,共有179個國家批准或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