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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恰則杏花紅一樹

恰则杏花红一树。捻指来时,结子青无数。漠漠春阴缠柳絮。一天风雨将春去。

春到家山须小住。芍药樱桃,更是寻芳处。绕院碧莲三百亩。留春伴我春应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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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
張孝祥
張孝祥

張孝祥(1132年—1170年),字安國,別號於湖居士,漢族,歷陽烏江(今安徽和縣烏江鎮)人[1][2],卜居明州鄞縣(今浙江寧波)。南宋著名詞人,書法家。為唐代詩人張籍之七世孫;父張祁,任直秘閣、淮南轉運判官。張孝祥生於明州鄞縣(今浙江寧波),少年時闔家遷居蕪湖(今安徽省蕪湖市)。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張孝祥狀元及第,授承事郎,籤書鎮東軍節度判官。由於上書為岳飛辯冤,為權相秦檜所忌,誣陷其父張祁有反謀,並將其父下獄。次年,秦檜死,授秘書省正字。歷任秘書郎,著作郎,集英殿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宋孝宗時,任中書舍人直學士院。隆興元年(1163年),張浚出兵北伐,被任為建康留守。又為荊南湖北路安撫使,此外還出任過撫州,平江,靜江,潭州等地的地方長官,頗有政績。乾道五年(1169年),以顯謨閣直學士致仕。乾道六年(1170年)於蕪湖病死,葬南京江浦老山,年僅三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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