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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用跡字韻成一首呈判府

风雨一叶过,黄花已陈迹。

人贫交旧疏,岁暮日月疾。

贪人积胡椒,智不到鬼录。

那知庾郎菜,地瘦饱金玉。

不如学服气,清座了晨夕。

尚余烟月债,驱使入吟笔。

晚逢葛先生,怜我出无仆。

借车得时诣,谬窥文字籙。

谈诗不知疲,或作夜半客。

挥毫写珠玉,治郡盖余力。

不羡江千万,不慕李八百。

愿传公句法,容我附风翼。

城东刘子政,著书方满屋。

昨示一篇诗,三日叹未足。

仍闻供笔砚,家有樊通德。

但恐裴公门,从此近舍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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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
陳與義
陳與義

陳與義(1090-1138),字去非,號簡齋,漢族,其先祖居京兆(今陝西西安),自曾祖陳希亮從眉州遷居洛陽,故為洛(今河南洛陽)人。他生於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於南宋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傑出詩人,同時也工於填詞。其詞存於今者雖僅十餘首,卻別具風格,尤近於蘇東坡,語意超絕,筆力橫空,疏朗明快,自然渾成,著有《簡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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