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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陵東

憂國憂民

平陵东,松柏桐,不知何人劫义公。(刦 同:劫)

劫义公,在高堂下,交钱百万两走马。

两走马,亦诚难,顾见追吏心中恻。

心中恻,血出漉,归告我家卖黄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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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及註釋 補充糾錯
譯文
在平陵這個地方的東邊,長滿了松柏和梧桐。
有一天, 不知什麼人劫持了住在這裡的義公。
這些人把義公劫持到高門大堂之下,
脅迫他交出一百萬銀錢和兩匹快馬才能贖人。
交出兩匹快馬的確已相當困難,更別說百萬銀錢了。
可是義公回頭見到追錢的小吏,心中只有悲痛無奈。
義公心中悲痛得就像血在流淌一般。
只好帶口信給家人,賣掉那頭小黃牛湊錢來贖我!

註釋
平陵:漢昭帝陵墓,在今陝西省咸陽市西北七十里處。與高帝長陵、惠帝安陵、景帝陽陵、武帝茂陵合稱“五陵”。
松柏桐:指墓地。古代墓地多種植松柏梧桐。仲長統《昌言》說:“古之葬者,松、柏、梧桐以識墳。”
“不知”句:不知是什麼人綁架了一個善良的人。
刦:同“劫”。劫持,綁架。
義公:善良的人,大好人。一說義公是姓義的人,一說指義公翟義。
高堂:高門大堂,代指官府衙門。
“交錢”句:必須交出一百萬錢外加兩匹快馬才能放人。
走馬:善跑的馬。
顧見:回頭看見。
追吏:逼索財物的官吏。
惻(cè):悲痛。
“心中”二句:因心中悲痛,心血都要滲出來了。
漉(lù):滲出。一說“漉”作“流盡”解。
“歸告”句:回去轉告家人把小黃牛賣掉湊線來贖人。
犢(dú):小牛。

參考資料:

1、徐中玉 金啟華.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一).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224-225

2、熊巍.漢代綁架勒索案趣析[J].咸寧學院學報,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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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背景 補充糾錯
《平陵東》是一首控訴貪官惡吏採用綁架手段敲詐勒索平民百姓錢財的故事詩,大約產生在西漢末年。《古今注》、《樂府古題要解》 以為此詩是翟義門人為翟義起兵討伐王莽事敗被害一事而作的,但這種說法與詩意不合。

參考資料:
1、徐中玉 金啟華.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一).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2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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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賞 補充糾錯
《平陵東》屬漢樂府中的《相和歌辭·相和曲》。這首詩寫一個善良的人平白無故被人綁架去敲詐勒索,被逼無奈,只好叫家人賣掉小黃牛湊線來贖身的故事。

  全詩每三句為一節。第一節寫出事件發生的地點和經過。在平陵東側一片陰森濃密的樹林中,一位善良的平民義公遭到了綁架。事情發生得突然,義公心中充滿了驚疑恐懼之情。這綁架良民的行徑是何人所為?“不知”句提起疑問,含煳得極好。聯絡下文的“高堂”“追吏”,可知這是官吏捕人。不言其“捕”而斥為“劫”,意在表現出官吏行事的粗暴兇狠。觀其行跡,真如盜匪,使人不能相信這是官吏行徑。直來到高堂之下,才敢確定這劫義公的竟是官府所為。以“不知”故作疑惑,含諷刺之意於言外,掲露出“官府即盜匪,官府甚於盜匪”的黑暗現實。笫二、三節就直寫官吏敲榨勒索財物的強盜行徑。高堂之上,本應是主持正義、懲辦強暴的所在,現在卻要義公“交錢百萬兩走馬”,貪暴官吏公然逼迫善良百姓,義公在猝然之間遭此厄運,如此驚人的鉅額贖資不可能交納得出來。

  “兩走馬,亦誠難”,義公為此悲愁交加,百般煎迫。可稍有遲疑,摧辱即至,逼得他一看到追逼的官吏,就不由得心驚色變。“心中惻,血出漉”極寫出義公內心痛愁恐懼的慘烈。在貪官暴吏敲骨榨髓的勒索之不,他感到彷彿心中的血都要流盡了。透過這極端痛苦的心 情,不難想象出義公在官府遭受到的摧辱與折磨該有多麼嚴酷。在此絕望之中,他已經無路可走,只好忍痛“歸告我家賣黃犢”。一個善良的平民在虎狼之吏的逼迫下,就這樣傾家蕩產了。這悲慘的結局中又凝結著多少痛苦和悲憤!即便如此,可黃犢所值有限,以這點微薄的贖資能滿足那貪狠惡吏的無厭之慾,使義公逃脫這場厄運嗎?詩歌最終引發出對人的永久關切。

  這首詩和兩漢其他樂府民歌一樣,繼承了《詩經》“飢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的現實主義精神,透過“義公”被劫持、被勒索、被逼賣黃犢幾個細節,從社會生活的一個側面反映了當時勞動人民的悲慘遭遇,揭露了一個社會問題:即廣大人民的窮困是由於統治階級的壓迫使然,“義公”一家的遭遇即是一證。

  《平陵東》篇幅短小,情節也不復雜,但含意非常深刻。它反映了在黑暗殘暴的社會中人民生活的艱難苦痛。在簡潔的敘事中融入抒情,表達人民痛楚、悲憤的感情,格調凝重。在語句上,毎節的第一句重複上一節的最後三個字,運用了民歌中常見的“頂針續麻”的修辭手法,以文字上的復迭,造成迂迴往復、反覆吟詠的效果,使語意更加連貫,加強了詩歌的抒情氣氛。

參考資料:
1、呂晴飛 等.漢魏六朝詩歌鑑賞辭典.北京:中國和平出版社,1990: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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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
兩漢樂府
兩漢樂府
  兩漢樂府詩是指由朝廷樂府系統或相當於樂府職能的音樂管理機關蒐集、儲存而流傳下來的漢代詩歌。樂府在西漢哀帝之前是朝廷常設的音樂管理部門,行政長官是樂府令,隸屬於少府,是少府所管轄的十六令丞之一。西漢朝廷負責管理音樂的還有太樂令,隸屬於奉常。樂府和太樂在行政上分屬於兩個系統,起初在職能上有大體明確的分工。太樂主管的郊廟之樂,是前代流傳下來的雅公佈古樂。樂府執掌天子及朝廷平時所用的樂章,它不是傳統古樂,而是以楚聲為主的流行曲調。最初用楚聲演唱的樂府詩是《安世房中歌》17章,另外,漢高祖的《大風歌》在祭祀沛宮原廟時用楚聲演唱,也由樂府機關負責管理。西漢從惠帝到文、景之世,見於記載的樂府詩主要是以上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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