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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洞書院學規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而其所以学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别如左: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右为学之序。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身以至于处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别如左:

  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右修身之要。

  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右处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右接物之要。

  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今人之为学者,则既反是矣。然圣贤所以教人之法,具存于经。有志之士,固当熟读深思而问辨之。苟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之具,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近世于学有规,其待学者为已浅矣,而其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故今不复以施于此堂,而特取凡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大端,条列如右而揭之楣间。诸君其相与讲明遵守而责之于身焉,则夫思虑云为之际,其所以戒谨而恐惧者,必有严于彼者矣。其有不然,而或出于此言之所弃,则彼所谓规者,必将取之,固不得而略也。诸君其亦念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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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詩文: 梅花兩絕句 其一
詩文作者
朱熹
朱熹

朱熹(1130.9.15—1200.4.23),字元晦,又字仲晦,號晦庵,晚稱晦翁,諡文,世稱朱文公。祖籍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省婺源),出生於南劍州尤溪(今屬福建省尤溪縣)。宋朝著名的理學家、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詩人,閩學派的代表人物,儒學集大成者,世尊稱為朱子。朱熹是唯一非孔子親傳弟子而享祀孔廟,位列大成殿十二哲者中,受儒教祭祀。朱熹是“二程”(程顥、程頤)的三傳弟子李侗的學生,與二程合稱“程朱學派”。朱熹的理學思想對元、明、清三朝影響很大,成為三朝的官方哲學,是中國教育史上繼孔子後的又一人。

朱熹十九歲考中進士,曾任江西南康、福建漳州知府、浙東巡撫,做官清正有為,振舉書院建設。官拜煥章閣侍制兼侍講,為宋寧宗皇帝講學。

朱熹著述甚多,有《四書章句集註》《太極圖說解》《通書解說》《周易讀本》《楚辭集註》,後人輯有《朱子大全》《朱子集語象》等。其中《四書章句集註》成為欽定的教科書和科舉考試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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