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炳若丹青敷德义,后人於此取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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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
王之奇
王之奇
慶陽人,字能甫。王庶子。以父任補京秩。高宗紹興中為秦檜構獄,以毀謗朝政罪除名,編管梅州。孝宗初知光化軍,歷知興元兼利州路安撫。乾道八年賜進士第,除端明殿學士,籤書樞密院事。次年罷為淮南安撫使,知揚州。在鎮三月而罷,領祠西歸,卒於途。有《易傳》及奏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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