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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物尚余双鼎在,唐人犹有八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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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
劉昉
劉昉
劉昉,字方明,潮陽(今屬廣東)人。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進士(《南宋館閣錄》卷八)。高宗紹興十年(一一四○),為實錄院檢討官,因事罷。以秦檜薦,為荊湖南路轉運副使,改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自十三年至十八年,三知潭州。事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二七、一三七、一五五、一五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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