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

戒事魔十詩

莫念双宗二会经,官员条令至分明。

罪流更溢三千里,白佛安能救尔生。

補充糾錯
上一篇詩文: 自賦催妝詩
下一篇詩文: 戒事魔十詩
詩文作者
李兼
李兼
(?—791)唐隴西人。玄宗天寶中,仕為校書郎。後為州司馬,累遷大州刺史。代宗大曆十四年,自秘書少監兼侍御史授鄂州刺史、當州防禦使。德宗建中三年,改鄂、嶽、沔三州觀察防禦使,討梁崇義。襄陽平,加左散騎常侍。旋又副曹王皋討李希烈,以涇原亂,遂止。貞元元年,為江西觀察使。罷省軍士,收其資糧,以為月進,希固恩寵。又進六尺高銀瓶。人以此少之。七年,徵拜國子祭酒。

41 篇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