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

閏月定四時

圣代承尧历,恒将闰正时。六旬余可借,四序应如期。

分至宁愆素,盈虚信不欺。斗杓重指甲,灰琯再推离。

羲氏兼和氏,行之又则之。愿言符大化,永永作元龟。

補充糾錯
上一篇詩文: 風草不留霜
下一篇詩文: 海水不揚波
詩文作者
樂伸
樂伸
樂伸,晚唐詩人。生卒年、籍貫皆不詳。唐德宗貞元十七年(801年)登進士第。事蹟見《文苑英華》卷一八一、《登科記考》卷一五。《全唐詩》存詩1首:《閏月定四時》。

1 篇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