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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何子應二首

送客江头水渐生,客愁无那亦相缨。

一离夔子真成别,欲过岑公且勿行。

小舞清歌元有兴,绿杨青草正关情。

背人归去春无赖,未害开怀斗酒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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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
馮時行
馮時行
馮時行(1100—1163)宋代狀元。字當可,號縉雲,祖籍浙江諸暨(諸暨紫巖鄉祝家塢人),出生地見下籍貫考略。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狀元,歷官奉節尉、江原縣丞、左朝奉議郎等,後因力主抗金被貶,於重慶結廬授課,坐廢十七年後方重新起用,官至成都府路提刑,逝世於四川雅安。著有《縉雲文集》43卷,《易倫》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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