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上堪修贡,甘泉代饮醇。
刘昆求愈疾,陆纳用延宾。
顾渚传芳久,{氵邕}湖擅价新。
唐贤经谱内,未识建溪春。
丁謂(966-1037),字謂之,後更字公言,兩浙路蘇州府長洲縣人。先後任參知政事(副相)、樞密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正相),前後共在相位七年。
因作惡太多,丁謂最後被罷相,貶為崖州(今海南省三亞市)司戶參軍,他的四個兒子、三個弟弟全部被降黜。抄沒家產時,從他家中搜得各地的賄賂物品,不可勝紀。景祐四年(1037)閏四月,卒於光州,歸葬蘇州城西華山習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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