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

修史堂

流水三间屋,明公半席分。

帝尝招此老,天未丧斯文。

人去留青竹,山空锁白云。

升堂时想像,金石恍然闻。

補充糾錯
上一篇詩文: 寄林子方
下一篇詩文: 挽呂東萊先生
詩文作者
陳俊卿
陳俊卿
(1113—1186)宋興化軍莆田人,字應求。高宗紹興八年進士。授泉州觀察推官。因不附秦檜,被置閒職。檜死,召為校書郎。任普安郡王府教授。孝宗即位,遷中書舍人,出知泉州。乾道元年,除吏部侍郎同修國史。四年,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以用人為己任,獎廉退,抑奔競。凡所奏請,都關治亂安危大事。六年,以觀文殿大學士知福州。以少保、魏國公致仕。諡正獻。有文集。

12 篇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