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促刺促,井燎不续。
虽有场苗,室则靡粟。
罗雀务获,不言其多。
见彼渊鳞,或言其苛。
跣夫逐鹿,坐者食肉。
苟一需百,百尔莫足。
譬彼乘车,弗率坦野。
驱驰不已,或败尔马。
河有伏罟,蛟龙去之。
相彼有明,孰逢其灾。
前有鼓乐,后有寇盗。
方言方笑,不敢以告。
执鼠不力,或伤其手。
彼虎彼兕,矧不以走。
有蓬其树,其腹之枵。
岂不休息,维颠在朝。
何景明(1483年8月6日—1521年8月5日),字仲默,號白坡,又號大復山人,信陽溮河區人。自幼聰慧,八歲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歲中進士,授中書舍人,並任內閣。正德初,宦官劉瑾擅權,何景明謝病歸。劉瑾誅,官復原職。官至陝西提學副使。
何景明是明代“文壇四傑”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與李夢陽並稱文壇領袖。其取法漢唐,一些詩作頗有現實內容。性耿直,淡名利,對當時的黑暗政治不滿,敢於直諫,曾倡導明代文學改革運動,著有辭賦32篇,詩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復集》38卷。墓地在今信陽師範學院大復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