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与刺史,秩等二千石。
人生不知足,奔驰竟朝夕。
谁能话名理,尊酒时促席。
贤愚在相远,业玕映业荻。
多谢张南巢,诗筒肯予觅。
琅琅若明珠,其来自灵壁。
僧房聊解鞍,当暑得偃息。
挽回清微风,笔有万钧力。
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彥猷,廬州濡須人。生於宋哲宗元祐八年,卒於孝宗乾道五年,年七十七歲。善文,明白曉暢,詩亦真樸有致。為人慷慨有氣節。宣和六年,(公元一一二四年)與兄之義弟之深同登進士第。對策極言燕雲用兵之非,以切直抑制下列。調歷陽丞。紹興和議初成,之道方通判滁州,力陳辱國非便。大忤秦檜意,謫監南雄鹽稅。坐是淪廢者二十年。後累官湖南轉運判官,以朝奉大夫致仕。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四庫總目》相山詞一卷,《文獻通考》傳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