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散时来不自由,相逢相别欲何尤。
韦皋况有三年约,陶谷端非一日谋。
残角为谁惊晓梦,远山多事惹春愁。
故园又作骊驹赋,尚幸持觞为劝留。
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彥猷,廬州濡須人。生於宋哲宗元祐八年,卒於孝宗乾道五年,年七十七歲。善文,明白曉暢,詩亦真樸有致。為人慷慨有氣節。宣和六年,(公元一一二四年)與兄之義弟之深同登進士第。對策極言燕雲用兵之非,以切直抑制下列。調歷陽丞。紹興和議初成,之道方通判滁州,力陳辱國非便。大忤秦檜意,謫監南雄鹽稅。坐是淪廢者二十年。後累官湖南轉運判官,以朝奉大夫致仕。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四庫總目》相山詞一卷,《文獻通考》傳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