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

為什麼說噪聲是一種汙染?

1959年,有10個美國人為了獲得一筆數目很大的獎金,自願去做超音速飛機的噪聲忍受試驗,而當飛機帶著十分強烈的噪聲從他們頭頂呼嘯而過時,儘管他們用雙手緊緊地捂住雙耳,最後依然被噪聲擊斃,沒有一個倖免。

20世紀60年代初,美國空軍曾在俄克拉荷馬市上空做超音速飛行試驗,準備每天的10 000只雞中,僅被飛機的轟鳴聲殺死的就有6000只,倖存下來的4000只雞,有的羽毛幾乎掉光了,而有的甚至就不下蛋了。

噪聲的危害,從這裡可見一斑。

噪聲是哪一種人都不需要的聲音,不管是音樂,還是機器發出來的聲音,只要令人生厭,就會對人們形成干擾,因此它們就被稱為噪聲。

噪聲的汙染程度一般以它的強度來表示,可以用“分貝”作為單位來衡量。關於分貝大小的感性概念,我們能夠從下面的表來加以想象:

分貝 人體感受

0~20 很靜

20~40 安靜

40~60 一般

60~80 吵鬧

80~100 很吵鬧

100~120 難以忍受

120~140 痛苦

通常將60分貝作為令人煩惱的音量界限,而超過60分貝就可以對人體產生各種危害。

強烈的噪聲可以引起聽覺器官的損傷。當你剛剛從機器轟鳴的廠房裡出來,或者是經過風鎬機旁時,你肯定能感到耳朵聽不清聲音了,一定要過一會兒才可以恢復正常,這就是噪聲性耳聾。假如長期在這種環境下工作,一定會使聽力顯著下降。

噪聲可以嚴重干擾中樞神經正常功能,從而使人神經衰弱以及消化不良,甚至噁心、嘔吐、頭痛,它是現代文明病的一大根源;它還可以影響人們的正常工作、學習以及生活,從而使人不易入睡,也容易驚醒,從而產生吵鬧或者煩惱各種不愉快的感覺,並且對腦力勞動者及病人的影響就更大了。

補充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