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P說媒

[ 哲理故事 ]

阿P幫同學大專畢業的女兒在縣城落實了工作,同學自是千恩萬謝,買了好些東西去看他,並連連稱讚他是所有同學中的佼佼者,跟他能沾不少光,阿P被同學誇得暈暈乎乎,大言不慚地說孩子以後在縣城有事,儘管開口,他必定當成自己的孩子看待。

阿P決定幫忙幫到底,給同學的女兒介紹個好物件。他思來想去,忽然想到畜牧局王副局長在一次酒宴上提及過,他家的小子部隊轉業後,在一家國企工作兩年了,至今還沒有找到合適的物件,讓大家抄點心。阿P想:如果能把他們撮合在一起,即在同學間落了好名聲,又能討好個官場上的副局長,一舉兩得,何樂不為。

經過再三斟酌,阿P認為雙方還算班配:首先說兩個人的年齡相當,同學的女兒雖說是正式工作,可無論從經濟狀況或社會地位來說都與男方存在差異;而王家小子雖說家庭條件優越,可學歷不如女方高,雖說憑他家的社會關係,轉正不成問題,可畢竟還不是正式工作。當他把自己的想法向雙方家長透露後,立刻得到雙方的熱情擁護。

不久在他的安排下,雙方在一家酒店見了晃面。可不久就得到回信,同學的妻子說她找人查了屬相,說兩人屬相相剋;局長的內人則嫌女方氣質還算可以,但不夠高。阿P可不願自己的心血白白浪費,依靠和兩家的特殊關係,他分別批評了女方家長的封建和男方家長的過分挑剔,誇口道自己能當孩子們的大半個家。在他的苦口婆心的勸導下,雙方同意孩子們進行交往。

家長這一關算過了,接下來男女雙方的交往卻也不是一帆風順。三天兩頭鬧矛盾不說,還經常拿他這個媒人說事,說要不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早就不再理對方了。又一次阿P在街上遇到女方,女方歷數了男方諸多雞毛蒜皮的小毛病;而在一次酒宴上,王副局長還轉述兒子的語氣,說女方可能還與前男友藕斷絲連,看上去不很滿意。

本來阿P對外應酬就多,管這事完全出於一種義氣暗自後悔,如果說不成,雙方經濟上的損失還算小事,耽誤了雙方黃金時期,豈不是罪過?於是,他便打算退出勝算不大的婚事。他分別非常委婉的向雙方透露,如果不太滿意,可以再給他們操點心,介紹個更好的。可無論說給哪一方,卻都遭到反對,願意再相處下去。至於他們中間的小矛盾,兩人再也不提。

就這樣男女雙方不溫不火地進行了大半年,終於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這時,雙方家長【尤其是妻子方】又在彩禮問題上產生了激烈矛盾。俗話說“三里不同風,五里不同俗”,更何況倆家又分居城裡和鄉下呢。鄉下沿襲老傳統,住房等一等各切全由男方承擔,彩禮自然要的多;城裡男方買了住房後,其他一般由女方承擔,彩禮自然是象徵性的。由於雙方差距太大,幾乎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這時的阿P,再也說不出能當孩子半個家的硬起話。他夾在中間,使出官場上練就的和稀泥的渾身解數,求爺爺,告奶奶,腿都跑細了,最終把數字定死在元。為此,還落了雙方的老大的埋怨。同學說:“阿P,到底是官官相護啊。”王副局長說:“就算是再要鐵的同學,也不能這麼偏心啊。”

婚期定下以後,雙方又在舉辦事宜上產生了摩擦。由於當時縣裡剛換屆了新任領導班子,對領導幹部在紅白事大操大辦之風抓得特別緊,按王副局長的提議儘量把婚事辦得規模小一些。可那女方又是個大家族,七大姑,八大姨,都能配上一個加強連,他們堅決反對控制人員,理由很簡單,不能破壞家族規矩,但可以在家辦婚宴,縣裡總不能管親戚間正當往來吧。

可男方認為在家辦婚宴不實際,再說面子上也確實說不過去。這一次,雙方都認定彩禮上阿P偏向了對方,都不肯再作絲毫讓步。阿P見說服不了他們,索性把雙方要求照單全收,各隨己願,一切見機行事。結婚那天,阿P親自帶隊迎親,裝彩禮的時候,女方又死活不讓裝車,迎親的親戚知是要錢,但又不諳當地風俗,都不肯掏錢。

最後,爭執一段時間後,還是阿P掏了塊錢才肯放行。著一來二去的耽擱了半個多小時。等四五十人的一行車隊浩浩蕩蕩到達辦婚宴的酒店時,發現酒店預定的桌位早已所剩無幾,王副局長預先沒有通知的朋友同學,打聽到訊息後也來了不少,本指望阿P能少帶些人來,可恰恰相反,來的人比預想的又多出一倍。 於是,男方又手忙腳亂地在相鄰飯店臨時訂做了幾桌相同規格的酒席,婚禮便在一片亂哄哄中進行。事後,聽王副局長不滿地說,他因婚事大操大辦受到紀檢的追查,幸好沒什麼大問題,落了個通報批評的處分;老同學上城看閨女,來他家串門,又埋怨阿P害他在親友面前丟了醜。

事後,同學和王副局長見了他依舊那麼客氣,但看得出,他們之間在感情上似乎有了一種莫名的隔閡,隱隱約約裡阿P覺得反欠了他們什麼似的。小兩口的日子不溫不火,平平淡淡,但還算幸福。有一次在大街上見了他,跟以前一樣,依舊甜甜地叫著伯伯,可也看不出感恩戴德的意思。本來想透過這門婚姻,增進同雙方家庭的感情,可事與願違,賠了夫人又折兵。“好人難當啊!”阿P想。

從此,阿P再也不管說媒牽線的事情了。

補充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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