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位姓林的員外,他請了一位姓孫的先生教自己的兒子唸書,講定一年零個月給個銀環作為報酬,林員外將銀環拿出來讓孫先生看。孫先生一看,只見個銀環連成一串,是真貨。同意去林家。
林員外說:“這個銀環是連成一串的,你現在同意去我家,這些銀環就是你的報酬,我倆寫個立約。”孫先生答應了。
立約是林員外事先寫好的,孫先生看後,覺得沒有問題,雙方簽字了。
第二天,孫先生走進了林員外的家門。林員外領著孫先生走進自己的書房,待孫先生坐下後,他說:“這個銀環,現在我讓你只能砸開其中的兩個銀環,”你必須每月拿走一個,個月拿完,每個月不能多拿,也不能存在我這裡,如果你做不到時,你拿走的銀環,我要全部追回,你必須在我家,教我的兒子唸完個月的書。”
孫先生想了一會兒,說:“我可以按照你的要求來砸這串銀環。”
林員外將銀環交給孫先生,伸出兩個手指,說:“只能砸開兩個銀環,多砸一個銀環,這個銀環,你一個別想拿走,還要賠這串銀環。”
孫先生說:“砸壞了,我教你的兒子念四年書,不要工錢,總可以吧?”
孫先生將這串銀環從左邊往右數第四個砸開了,接著從這個銀環中,從左往右數第七個砸開了,這一串個銀環變成了三串,外加砸開的兩個,交到林員外的手中以後,說:“我以後每月拿走一個。”
林員外做夢沒想到自己沒有難倒孫先生。
(尊敬的某些讀者,我懇求你認真地閱讀此文,根據文中的敘述推算一下,也可以在紙上畫出個連在一起的銀環,驗證一下,孫先生是不是每月能拿走一個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