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商店裡有許多像蠟燭一樣的燈,造型十分精巧,理所當然也十分受歡迎。不過,顧客們往往把它們當作一種擺設。燈,只有點燃了才能稱其為燈;燈,只有在黑暗處才能發揮它應有的作用。如果有“芯”,卻發不出光芒,與廢品沒有什麼差別。 生命的燈也是如此,你要時刻留心自己的燈是否依然亮著,是否照亮了自己,也照亮了別人。 正如海倫·凱勒所說:“也請把你的燈抬高,好照亮不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