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潮導語:其實最早的宦官指的是在各大機關工作的高階知識分子,也就是現在的公務員。但是後來機關裡沒有那麼多事做,於是他們便開始替長官辦理私事了……
講起中國最亂的時代應該是從三國開始的,以及之後的兩晉等等,幾輩人下來戰爭就沒有停止,而後漢末年為什麼會亂呢?大家都知道其根源是靈帝的寵信十常侍,因此而政治紊亂,引起黃巾的造反。因黃巾的造反,而引起劉備和孫堅的起兵。又因靈帝死後,少帝即位,國舅何進要誅戮宦官,而引起董卓的進京。因董卓的十常侍亂政圖進京,而引起廢立之事,又因此而引起袁紹、曹操等紛紛起兵討卓,天下就從此分裂了。然則後漢的禍源,最大的便是十常侍,這還是人謀之不臧。寫《三國演義》的人,說什麼“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好像有什麼定數似的,恐怕未必其然了。不過宦官究竟是怎樣一種人呢?歷來讀史的人,恐怕知道宦官之為害者多,知道宦官的來源者少。我們不妨藉此機會,和諸君談談。
說起宦,大家都知道是經過閹割的人。近代的俗語,就是太監。那是因為在明朝,他們所做的官,有二十四個,都稱為某某監之故,這是不難解的。但是為何又叫宦者呢?這還得從漢代說起。在後漢時代,這一種人,威權很大,敗壞政治很利害,所以寫《後漢書》的人特地替這一班人做了一篇傳,《後漢書》(宋刻本)名為《宦者列傳》,《宦者列傳序》裡說:“中興之初,宦者悉用閹人。”這句話,和我們通常的見解有些不符。通常的見解,都以為宦官就是閹人,現在卻說光武中興之後,宦官才全用閹人,那麼,自此以前,宦官就並非閹人了。所以有人疑心這“宦”字是錯的,說當作“內”字。然而他這句話,實在是錯的。
所以我們說宦字的意思,本來並非指閹割。而宦官二字,亦本非指閹割的人所做的官。
其實最早的宦官指的是在各大機關工作的高階知識分子,也就是現在的公務員。在《論語》的《先進篇》有一段,說:“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子路再魯莽些,也不會主張人不學就可以辦事。子路只是看重且辦事且練習,而反對不能直接應用的知識,和現在的人看重應用技術,而藐視高深學理一般。這就是重視宦而輕視學。漢時皇室的藏書,由劉向和他的兒子劉歆編成一部書目,謂之《七略》。班固《漢書》的《藝文志》,大部分就是抄錄他的。他對於每一類的書,都有推論這種學問從何發源及其得失的話。其論先秦諸子之學,都以為是出於一種官署,就是為此。所以宦就是在機關中學習做公務員。公務員中,自然有出類拔萃,有學術思想的,就根據經驗,漸漸地成立一種學術了。
那麼上面講的這些跟後世所謂太監者何干呢?不錯,聽我道來。剛才所說的,只是宦的正格。譬如現在機關中正式辦理公務的公務員。現在機關中不有名為公務員,而實在無事可辦;或者只是替長官辦理私事的麼?在古代亦何嘗不是如此。所以秦始皇少年時,有一個人喚做嫪毐(lào’ǎi)的,和他的母親姦通了,嫪毐自然闊起來了,於是“諸客求宦為嫪毐舍人千餘人”秦始皇像。這句話,見於《史記》的《呂不韋列傳》裡。這所謂宦,哪裡是在什麼機關裡學習什麼公務?不過在他家裡做他的門客罷了,所以要稱為舍人。嫪毐的舍人固然極一時之盛,然而古代的貴族,決不止嫪毐一個人有舍人。這種在貴族家裡做舍人的,都謂之為宦。所以“宦”字又有一個訓釋是“養”。“養”字可從兩方面解釋。他們是他們主人的食客,是他們的主人養活他的,所以謂之養。亦可以說:他們是以奉養他們的主人為職務的,所以謂之養。
此等門客,皇帝名下自然也是有的,這便是所謂宦官。中常侍即宦官之一。在前漢時,並不一定都用閹割過的人,到後漢光武帝之後,才專用此等人。所以《後漢書·宦者列傳序》要說:中興之初,宦官悉用閹人了。
然則閹割的人是從哪裡來的呢?說到這裡,又有一件有趣味而且又有些意義的事情。諸位知道刑字是怎樣講的呢?在下發這個問,逆料諸位一定會說:刑字不過是懲罰的意思,所以把人拘禁起來,剝奪其自由,也是刑的一種。然而古代的刑字,卻不是這樣講的。在古代,必須用兵器傷害人的身體,使之成為不能恢復的創傷,然後可以謂之刑。
“十三經”裡,有一部書,喚做《周禮》。《周禮》全是記古代所設的官及各官的職守的。其體例,極似明清時的《會典》。須知《會典《周禮》(宋刻本)》原是依據《周禮》的體例編成的。不但《會典》的體例是摹仿《周禮》,就是隋唐以後的官制,其大綱也是摹仿《周禮》制定的。《周禮》有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後世就摹仿之而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周禮》的地官司徒,就是後世的戶部,是管理人民的。治理地方的官,都屬司徒管轄。他們都可以治理獄訟。獄便是現在所謂刑事,訟便是現在所謂民事。然而他們所用的懲罰,只能到拘禁和罰作苦工為止。如要用兵器傷害人的身體,那是要移交司寇辦理的,司寇便是後世的刑部,其長官稱為司寇,寇是外來的敵人。聽訟之官謂之士,其長官謂之士師,師字的意義是長,士師就是士的長,士則本是戰士的意思。然則古代用兵器傷害人的肉體,使其蒙不可恢復的創傷,其根本,實在是從戰爭來的,不是施之俘虜,就是施之內奸。後來社會的矛盾漸漸深刻了,才有以此等懲罰施之於本族,用之於平時的。然而管理本族人民的機關裡,還是不能用。這一因其為習慣之所無,一亦因此等施刑的器具及其技術,本非治理本族的機關裡所有,所以非把他移交到別一種機關裡不可。把現在的事情比附起來,就是從司法機關移交軍法審判了。
漢代宦官木俑明代宦官塑像古代有所謂五刑,都是傷害人的肉體的,便是墨、劓(yì)、剕(fèi)、宮、大辟。墨是在臉上刺字;劓是割去鼻子;剕亦作臏,是截去足指;宮,男子是閹割,女子是把她關閉起來;大辟是殺頭,這是傷害人的生命的,和墨、劓、剕、宮又有不同,所以又稱為大刑。五刑對於男子,都是傷害身體的,獨宮刑對於女子不然,不過是拘禁。這亦可見傷害肉體之刑,原起于軍事,因為在軍事中,女子倘或做人俘虜,戰勝的人還要用來滿足性慾,所以不肯施以閹割,於是自古相傳閹割之刑,只對於男子有之。
到後來,要將此刑施於女子,就只得代以不傷肉體的拘禁了。
傷害身體的刑罰,最初只施諸異族,或者內奸。所以較古的法子,是“公家不畜刑人,大夫不養”。這話亦見在《禮記·王制》上。因為俘虜原來是敵人,內奸是投降異族的,也和敵人一樣,怕他們報仇之故。到後來傷害身體的刑罰,漸漸地施諸本族了,於是受過刑罰的人,其性質的可怕,就不如前此之甚,因此,就要使他們做些事情。《周禮》這一部書,從前有人說他是周公所做的,這是胡說。這部書所採取的,大概是東周以後的制度,時代較晚,所以受過各種刑罰的人,都有事情可做。而其中受過宮刑的人所做的事情是“守內”。因為古代的貴族,生怕他的妻妾和人傢俬通,所以在內室裡要用閹割過的人。
到後來,就有一種極下賤的人,雖未受過宮刑,而希望到貴族的內室裡去服役,就自行閹割,以為進身之階了。宮刑,當隋文帝時業已廢除。自此以後,做內監的人,都是自行閹割的。漢時雖還有宮刑,然據《後漢書·宦者列傳序》裡說,當時的宦者,亦以自行閹割進身的為多。後漢時的宦官,即專用此種人。自此以後,宦官二字,遂成為此種人的專稱,失其本義了。中國真正的太監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