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和梁峰是日夜輪班,一大早來到辦公室和梁峰交班,我讓他回家休息。梁峰沒有回應我,而是喃喃自語道:“我,我殺人了!”
我被驚得一時不知道該怎麼應答。梁峰是個老實巴交的人,他是不會和我開這樣的玩笑的,我急忙問他怎麼回事。梁峰這才驚魂不定地說道:“我昨夜加班,陳麗莎忽然就來到辦公室要和我聊天。當時她穿著很性感,我正在瀏覽色情網站,一時沒控制住,我就想……當然她就掙扎,慌亂中我就把她的頭撞在你的桌子上了……我害怕被你看出血跡,所以換了桌子。但是,我……”梁峰說著說著,就猛地哭了起來。我不敢相信一向性格內向、膽小如鼠的梁峰,竟然幹了這樣一件事。看樣子是梁峰一時衝動殺了陳麗莎,但經不起自己內心的恐懼,這下子全給我抖出來了。梁峰指著辦公室的那個鐵櫃子說道,“我害怕別人發現,把屍體藏在櫃子裡了。”
要說這個櫃子,有一點很奇怪。老總規定公司的櫃子不允許放私人東西,未經允許不能隨意開啟,所以我們一般都不會去碰這個作為擺設的櫃子。想必梁峰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將屍體藏於櫃內,等待時機再運出去。櫃門鎖已經損壞,我輕易就開啟了櫃門,然而意外的是,櫃子裡什麼也沒有。
我一頭霧水說道:“老梁,你開什麼玩笑?”梁峰抹把淚,也是一臉驚詫地看著櫃子說道:“怎麼不見了?”我頓時有一種被人愚弄的感覺。又不是神話世界,屍體還能憑空消失不成。就在我倆納悶的時候,忽地就看見陳麗莎出現在辦公室門前,眼圈紅著,儼然一副剛哭過的表情,朝梁峰說道:“我給王宣告了你,今天你得給我個說法。”
原來,梁峰在昨夜對陳麗莎有點動作,但僅僅就是拉住了人家的胳膊不放而已。當然這個行為嚇壞了陳麗莎,於是就把這件事告訴了老總王宣。梁峰趕緊解釋只是惡作劇,再三給陳麗莎道歉,這事兒才算平息下來。不過細想一下,按梁峰的性格,他不可能和我開玩笑的,但是他怎麼會如此真實地認為自己就把陳麗莎給殺了呢?
陳麗莎是公司的美人兒,但是工作能力幾乎為零。這樣的人,按常規來說,當然就是王宣的私人秘書了。陳麗莎對自己的相貌比較自信,經常在行為和語言上過於輕浮,辦公室幾個血氣方剛的男人,誰不在私下裡對這個女人有點想法?
二
對於梁峰的異常,我在網上查了一些心理學資料。我猜想,梁峰性格內向,但是自己禁不住美女的誘惑,陷入暗戀,但是礙於自己的現實,根本無法接近陳麗莎,於是就在心理上產生了想殺死她的不正常心理,進而對自己的一個小行為進行了誇大的幻想,將自己陷入真假不分的狀態。
本來,我覺得一切都是梁峰的偶然發病,誰知道第二天一大早,我又發現自己的桌子被人調換了。接下來發生的幾乎和昨天一模一樣,梁峰又說他殺了陳麗莎藏屍於櫃中,我開啟櫃子,依然什麼也沒有。
這次更嚴重,昨晚陳麗莎本想來辦公室給梁峰一個互相解除矛盾的機會,誰知梁峰這次又在辦公室拉扯了人家,被王宣嚴重警告了。我就給梁峰解釋了一下,他目前這是一種病態,得去看看心理醫生,否則會真的憋出神經病的,說不定真的要殺人了。梁峰承認,他的確特別著迷這個女人,一直幻想能和這樣的女人發生點什麼。但是自己有一次莽然闖進王宣辦公室的時候,就看見陳麗莎和他衣衫不整,頓時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這讓梁峰受了很大刺激,自己因為心痛而痛恨這個女人,於是漸漸地產生了一些想法。但這僅僅是想法,要靠梁峰的性格,他還真沒有膽魄把別人怎麼樣。
我陪梁峰看了趟心理醫生,醫生分析的果然和我查詢的絲毫不差,梁峰接受了這個事實,決定配合醫生進行心理治療。梁峰晚上還得去看趟醫生,於是夜班讓我替他頂著,但是告訴我千萬別讓王宣發現,否則自己肯定會被開除。
晚上,我開始替梁峰夜班。我上網聊了一會兒天,梁峰就忽然給我打過來電話,“我殺了陳麗莎,我在辦公室殺了她……”我聽到電話裡梁峰又發病了,於是再次給他解釋,誰知道梁峰這次卻讓我相信他:他剛才在辦公室殺了陳麗莎,屍體就藏在櫃子裡。我覺得梁峰是病入膏肓了,我一直都在辦公室裡,他遠在醫院,他怎麼就能夠把人給殺了?於是我一邊勸慰著他,一邊聽他的命令把鐵櫃子開啟。
這櫃子一開啟我頓時被嚇得大叫一聲,櫃子裡果然蜷著一個人,腦袋上都是鮮血,仔細一看是陳麗莎!
三
我一摸陳麗莎的胸口,人還活著,於是很快報了警,叫了救護車。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我竟然絲毫都沒察覺到?我記得夜班的時候,還親眼看到過陳麗莎,怎麼詭異地被藏身於櫃中呢?要說是梁峰作的案,我不相信,因為事後據他的心理醫生說,梁峰一直在他的診所玩手機,直到給我打電話才離開了大約兩分鐘。心理診所距離公司坐車起碼一個小時的路程,梁峰兩分鐘的時間憑意念就能殺了人?
當然根據事實,案發自始至終我都在現場,我是惟一的一個犯罪嫌疑人,我怎麼給警察解釋也無人信。是呀,誰會相信,我是給梁峰頂班,然後就讓梁峰意識性地把人給殺了。
真是不幸中的萬幸,陳麗莎因為及時搶救,已經度過了危險期。但是因為腦部受了重擊,還處於重度昏迷中。警方分析,陳麗莎是無意之間被人忽然襲擊,所以無法知道兇手的任何線索。我的測謊實驗結果以及那夜的聊天記錄,也證明我是沒有時間沒有動機去作案的。我的嫌疑被解除,但是讓我震驚的一點是,據醫生報告,陳麗莎從受害到被我發現,前後不超出五分鐘!
拘留的時間段裡,我分析了一下,兇手既然不是我,也不是梁峰,肯定存在第三方。我做了一個推想,假如兇手知道梁峰有這種臆想病症,嚴重時能付諸於行動。於是兇手想根據梁峰的這種病,配合他的臆想去殺人。假如那夜加夜班的是梁峰,那麼梁峰很自然地就成了殺人兇手。根據那種病症的特點,梁峰也許真的以為自己發病了,失手殺了人,從而按照自己的設想去認罪。目前吻合這幾個條件的,就是王宣了。那天我看得出來,王宣知道梁峰臆想並且有傷害他人的行為。另外,那夜他並不知道在辦公室的是我而不是梁峰,於是出現了差錯,而且他和陳麗莎的不三不四的關係,難免因為某些利益產生殺人舉動。
新的疑點就出來了,王宣這樣做,那就得清楚梁峰的大腦裡的想法是什麼,然後按照梁峰的設想去傷害陳麗莎。警方不笨,事後根據梁峰的口述和陳麗莎傷害程度的不吻合,肯定看得出破綻來,這一點王宣不會想不到。另外還有問題,王宣又是怎麼做到,在我無法察覺的情況下,傷害了陳麗莎,再將她藏於櫃子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