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是自殺還是他殺

[ 傳奇故事 ]
下午接到報案,我立刻趕往案發現場。

  首先發現屍體的是送外賣的人。他說:“有人在中午12 點打電話到店裡,訂了一個PIZZA,讓下午1 點送到這個地址,電話號碼是××××××××。我到了之後,發現門是虛掩著的,敲門也沒有人答應。我自作主張地進了屋子,客廳沒有人,我對著裡屋喊了兩聲,還是沒有人出來。我覺得不太對勁,因為如果家裡沒人的話,應該不會不鎖門的,所以我就到臥室檢視。結果發現這個人死在床上,手腕被割破,血流得到處都是!我很害怕,就立刻報了警。”

  經調查,PIZZA 店的電話是有來電顯示的,而所顯示的號碼確實是屬於案發現場中的那部電話。死者李明,是某私營公司的小老闆,案發現場便是他的家裡。他的妻子雖然沒有在外工作,但此時也不在家,孩子則是去上學了,還沒有回來。

  我環視四周,案發現場的佈置簡約並且乾淨整齊,顯然房間的主人是喜歡整潔的人。

  窗前擺放著集寫字檯、電腦桌和小型書櫃於一體的組合傢俱。桌子在窗前,上面放有檯燈,還有死者的公文包。寫字檯右手邊用一個圓角來連線電腦桌,17 英寸顯示器端正地擺放在上面。鍵盤在顯示器下方,再下去就是主機和低音炮。在電腦的上方,是個小型書櫃,透過玻璃望進去,裡面整齊地擺放著許多書,保守估計也有幾百本。

  寫字檯下面還有一個小櫃子,開啟一看,裡面也塞滿了書。

  “死者也是個愛書之人啊!”我不禁感嘆道。

  顯示器上,是一封用記事本寫的遺書。上面的大概意思是:自己的公司經營不善,為了不拖累家人,所以自行了斷云云。床上用品有些凌亂,顯得與周圍不協調,死者倒在床上,右手腕被深深割破,血湧出來,已經把床單染紅了一大片,刀子掉落在死者的左手邊。

  從法醫的驗屍報告得出:死者死亡時間為半個小時左右,死因是失血過多,右手腕的刀痕是從內向外走的。除此之外,死者身上並無其他外傷。另外,在我的特別詢問之下,法醫證明死者在死亡之前並未服用過鎮定藥物。不過,我還注意到,死者的右手手指上沾有一些灰塵。

  從指紋取樣報告得出:案發現場曾被人仔細擦拭過。組合櫃、顯示器、鍵盤……整個房間都沒有留下指紋或任何可疑的痕跡。從死者的公文包裡,我們找到了一個筆記本,上面記錄了死者的日程安排,其中有幾張被折了頁,從上面的內容看,都是要去一家心理診所接受治療。特別標記出來,似乎是在提醒自己千萬不要忘記,同時也提示了我們:這件事很可能對我們來說也同樣有重要的意義。

  在隨後的調查中,我們找到了死者的心理醫生,徵求他對死者生前心理狀態的意見。心理醫生告訴我們:“李先生是在三個月前開始到我這裡來接受心理治療的。從與他的談話中我瞭解到,他所經營的公司狀況一直不好。但是一直以來,我不斷鼓勵他,他也漸漸恢復了信心,並表示過要重振旗鼓。如果問我的意見,我認為李先生沒有自殺的可能。”

  隨後我們聯絡到了死者的妻子,她告訴我們:“我中午12 點左右約了隔壁的王太太一起出去逛商場,當時我先生正在用電腦處理資料。因為出門的計劃比較匆忙,我來不及做午飯,就囑咐他自己弄東西吃。”

  “你先生是左撇子嗎?”我問道。

  “不,我先生是用右手的。”

  “他經常在家裡辦公嗎?”

  “偶爾。”

  所有的線索堆積至此,雖然多,卻沒有一個具有決定性作用的證據。我的直覺告訴我,在這個簡單的環境中,一切看上去似乎都很明瞭,但我相信一定還有些什麼是我們沒有發現的,而這些恰恰又是最關鍵的。

  我整理著已知的眾多線索,有一個念頭在頭腦中越來越清晰。我走到電腦前,打量著螢幕上用記事本寫的遺囑:公司的業務被我搞得一團糟,我終於下定決心,了此一生。沒有落款,最後只有一閃一閃的游標在跳動。

  我反覆在心中默唸:“了此一生,了此一生……”我把所有推理的結果集中在右手的食指上,向著鍵盤上的“J”重重地敲了下去……

  “正如我所料。”我的嘴角微微上揚,眼前發生的一切都跟我所推理的一模一樣,我想那個決定性的證據一定會在那裡等著我們,它將會告訴我們這間屋子裡發生的一切!

  從現有線索出發,您能推論出什麼?

  推理答案:

  1、a死者是右手力者,一般不會用左手割右手手腕,更加不會從裡向外。

  b死者的心理醫生證明死者不會為公司經營狀況不佳而自殺。

  c現場明顯被清理過,遺書可能是偽造。

  d死者在死亡之前叫了外賣,說明他並無意自殺

  e臥具凌亂說明在床上曾發生過爭鬥。

  從以上線索出發說明,案子似乎是偽裝成自殺的殺人事件。

  a死者死亡之前並未服用任何鎮定藥物,那麼他在遇到危險的時候沒有道理不反抗,如果反抗,沒有道理在身上沒有搏鬥留下的淤青痕跡。

  b房間內乾淨整潔,但是死者右手的灰塵痕跡說明,還有些地方被“我”忽視了。

  如果是殺人事件,還有如上疑點。

  2、“我”敲擊鍵盤之後,螢幕上游標閃爍處沒有鍵入的字元。

  3、錄入這封遺書並清除指紋的人,就是偽造現場,殺害死者的人,下面稱之為A。A一定是先透過鍵盤寫好遺屬,然後清除指紋。然而清理鍵盤是非常麻煩的,因為很容易就碰到什麼鍵,在螢幕上顯示出來。

  對於兇手來說,在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裡,控制並殺死一個人然後清除掉留下來的所有痕跡都顯得匆忙。所以,A很可能會採取一個簡單有效的解決措施,拔掉鍵盤的電纜線。因此,任何輸入任何字元,在顯示器上都不會顯示出來。

  4、主機箱後面板或者鍵盤電纜。

  5、從A不得不認真清理作案現場遺留下來的指紋這一點來看,足以說明A沒有帶手套。於是A拔掉了電纜,必將會在主機箱後面板上留下指紋。而寫字檯、電腦桌、小型書架構成的組合櫃上,別的不說,單說擺滿書架的幾百本書,如果不事先把它們從書架上搬下來,移動組合櫃基本不可能。如果組合櫃沒有被移動過,那麼不拔顯示器電纜是不可能把主機箱搬出來進行清理的,因為往往顯示器電纜不長。而且,主機箱後面板容易被人忽視,灰塵就有機會忠實記錄下那個拔鍵盤電纜線人的指紋,而這個人就是殺害死者的兇手。

  6、指紋。

補充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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