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裡被殺的新娘

[ 傳奇故事 ]
2004 年4 月24 日,星期六,晴。

  今天的天氣異常炎熱,同時也是新郎H 先生和新娘M 小姐舉行婚禮的日子,他們把地點選在S 大廈。與他們同一天舉行婚禮的還有另外兩對新人L 先生、Z 小姐和Y 先生、Q 小姐。

  三對新人同時舉行婚禮這在S 大廈是從未有過的,況且三對新人還互不相識。但正是這三對新人同時舉行的婚禮導致了下面的悲劇……

  19 樓的H 先生實在是等得不耐煩了,他的新娘M 小姐說要去洗手間補妝,已經有半小時了,卻還沒有出現,他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樓下的喧譁更加重了他的不安,到底出了什麼事?

  等到H 先生出現在17 樓的洗手間時已是15 分鐘後的事了。如果不是警察打電話來通知他,恐怕他還在焦急地等待著新娘呢。當然,他等到的只是一具仍有餘溫的屍體而已。

  撥開層層圍住的觀眾,H 先生終於看到了他的新娘。聽說是C最先發現屍體的。

  H 先生激動地衝到C 面前大吼:“為什麼你不早點發現她,也許她當時還會有救!為什麼?!”

  只見M 小姐身穿紅色的旗袍,胸前插著一把短小鋒利的匕首,死因是失血過多,死亡時間在45 分鐘之前。

  但最古怪的還是洗手間那扇從裡面鎖上的門。表面上看,這門並沒有什麼奇特的地方,但仔細與旁邊的門做比較的話,就會發現這扇門沒有門把手,如果要開門的話,就必須把手伸到180cm 的門沿位置再向外掰開,因為位置十分高,沒有一定身高是無法夠得著的。而原有的門把手早在幾個月前就脫落丟失了,至今一直沒有裝上。在門把手的下方是標誌,為了保護標誌上的字不脫落,工作人員還特地在標誌外面鑲上塊鏤空的鐵皮,如此一來顯得美觀不少。而如果有人進入廁所,從裡面把門鎖住的話,標誌會自然顯示“有人”,也正因如此,C 才會知道里面有人。

  經過層層調查,我們把調查所得的線索公佈如下:

  第一目擊者C 說:“當時我正在收拾洗手間裡的垃圾桶,等我要出去的時候,突然看見地上有一攤血跡,血跡的方向就是M 小姐所在的位置,我敲了敲門沒人應答,於是就喊了人來把門撬開,結果就看到M 小姐倒在裡面了。”

  問:“那被害者死亡的30 分鐘裡你有沒有看到什麼可疑的人或事?”

  C:“沒有,因為今天有三對新人結婚,17、18 和19 樓都是我管的,我不可能一直在這裡。”

  問:“那有沒有什麼辦法不破壞門也能把門從裡面鎖上?”

  C:“這我就不知道了,畢竟我來這裡只有兩個星期,還沒聽誰說這門可以從裡面鎖上呢!”

  問:“M 小姐是在19 樓舉辦婚禮的,為什麼會出現在17 樓的洗手間呢?”

  C 回答:“這可能是因為當時同時上洗手間的人太多了吧!”

  問:“你身高多少?”

  C:“160cm。”

  新郎H 先生。

  問:“有誰會想要阻止你和M 小姐的結合呢?”

  H:“這個,好像沒有吧。我們身邊並沒有什麼仇人,此次的結婚請帖該送的也都送了,他們也全都來了啊!”

  問:“可是據我們所知,M 小姐生前曾買過一份人壽保險,受益人是你,這是怎麼回事?”

  H:“那是因為M 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她怕以後會有意外,所以買了保險。”

  問:“你知道她為什麼要去17 樓的洗手間嗎?”

  H:“這個……我也不是很清楚啊。”

  問:“你身高多少?”

  H:“182cm。”

  新娘M 小姐的朋友A。

  問:“你是M 小姐的好朋友吧,那麼你應該對他們的事情很清楚是嗎?”

  A:“是的,M 和H 要結婚的事一直是受到家長極力反對的。因為H 沒有錢,但M 堅持要嫁他,他們也只好隨她去了。”

  問:“哦,既然如此,那你知道誰和M 有過節嗎?”

  A:“如果說過節的話,那一定是M 的前男友B 了。B 和H 曾經是好朋友,但後來不知怎麼回事M 卻和H 好上了,最後還結了婚。在他們結婚的前一天B 還找過M,揚言說要在婚禮上殺了她。”

  問:“你覺得B 和H 誰最有殺害M 的動機?”

  A:“他們都有可能,畢竟很多人都覺得H 是為了錢才和M 好上的,但B 又說過要殺了M。”

  問:“你身高多少?”

  A:“170cm。”

  M 的前男友B。

  問:“案發時你在哪裡?”

  B:“我就在19 樓,我去參加他們的婚禮了。”

  問:“A 說你在他們結婚前一天還找過M,揚言說要殺了她?”

  B:“是的,我說過這樣的話,但我沒有殺她,我只是一時氣憤。因為,如果不是因為H 的話,今天和她結婚的應該是我。”

  問:“既然你說你沒有殺她,有沒有不在場證明?”

  B:“沒有,至少我不能確定。因為我坐的桌子是離主桌最遠的,周圍的賓客我都不認識。”

  問:“如果不是你殺的,你認為誰最有動機?”

  B:“H,因為M 生前買有保險,受益人正是他。如果有同夥,一定是當伴娘的A,因為她是H 的前女友,也是M 最好的朋友。你們不覺得這很像《尼羅河上的慘案》嗎?丈夫與女友合力殺死了新婚妻子……”

  問:“你身高多少?”

  B:“180cm。”

  於是警方又找到新郎H。

  問:“案發時你在哪裡?”

  H:“我一直在19 樓。”

  問:“有誰可以作證?”

  H:“當時有很多人都看到我在場。”

  問:“可是如果你是有預謀要殺一個人,兩分鐘就夠了,更何況你並不能保證你一直都在現場。”

  H:“看來你們是不相信我了?那我多說也沒用,反正我沒殺她。”

  問:“選在S 大廈是誰提出的?”

  H:“我。”

  問:“什麼時候預定的?”

  H:“大概三個星期前,請帖也是那個時候發出去的。”

  那麼,M 小姐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呢?如果是他殺的話,到底誰是兇手呢?

  推理答案:

  我們來利用排除法。首先是M的前男友B。此人動機最大,他曾說要殺了M,但為什麼不是殺了H呢?男人的妒忌是很可怕的,特別第三者還是自己的好友H。但如此一來就有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他殺人後要把人放在洗手間裡?如果那裡是第一現場的話,一定會被人發現,如果是移屍,又太顯眼了,所以把屍體放在那裡的一定是女性而且一定是第一現場。

  那麼只剩下A了。但本案除了A之外還有C子。

  蜜室之迷:

  其實很簡單,為什麼門沒有把手?是因為這樣可以把那塊鐵皮移出來,露出標識的原樣。把門關上,用手推著旋轉標識的表面。因為鎖的插銷和標識是連在一起的,所以在旋轉標識的同時也就連帶的旋轉了插銷,如此就可以把門從外鎖住了,而能做到這一點的只有C子了。作為清潔工,只要在洗手間的門口掛上正在打掃的牌子就可以在裡面為所欲為,殺了人之後只要把人放在裡面,再從外鎖上門,事後裝過什麼都不知道就可以了沒有人會懷疑到她。而動機則是巧合。

  事實上,C子要殺的不是M而是17樓的Z小姐。C子和L先生原是對戀人,後來分手了,在C子心中始終愛著L先生,而她也認為只要Z小姐死了L先生自然會回到她的身邊。當她得知L先生即將在S大廈舉行婚禮就決定報復。正巧S大廈在招宴會廳的清潔工於是她就藉此機會進入了S大廈,但婚禮當天由於人員過多,19樓的M小姐就來到17樓的洗手間卻不幸被C子誤認為是Z小姐,於是就殺了她,這也是為什麼H先生會看到C子卻一點也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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