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與枉死鬼

[ 鬼故事 ]
有一個縣令,勤儉廉潔,愛民如子,為一方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很受百姓擁戴。美中不足的是他心地善良,存心忠厚,對惡人也心慈手軟,又很使一些人擔憂。

  一天,縣令出城勘察民情,途經南門牢房,見一犯人悲聲大哭,便問道:“你是前日打死馮生的張三,殺人償命,理之常也,為何大哭?”

  張三答道:“小人誤將馮生打死,理當償命,安能埋怨?只奈小人有母,七十餘歲,小人無兄無弟,又無妻室兒女,母老孤身,怎得過活?小人不得已,放聲大哭,不知迴避,有犯老爺,望祈恕罪!”

  縣令聽罷,頓生憐憫,說道:“你不必哭了,念你一片孝心,且放你回去,辦你母親棺木、柴米養身之資,完畢再來抵償人命,以正國法。”

  犯人叩頭:“謝老爺不殺之恩。”

  縣令回到縣衙,覺得有些疲倦,坐在椅上迷迷糊糊睡著了。忽然聽到有哭聲傳來,鳴嗚咽咽,似在屋後,又似在地下。

  縣令似睡非睡,似醒非醒,一時也弄不清哭聲從何而來。側耳細聽,哭聲漸近,彷彿就在窗外黑暗處,嗚嗚哭位不已。

  縣令斥間道:“是何鬼物?請出面說話。”

  暗中有人答話說:“老爺,我是馮生,小人冤枉了求老爺為我申冤。”

  縣令一聽馮生名字,嚇了一跳,自忖自己與他素不相識,無冤無仇,他為何找上門來。驚間道:“你死都死了,還有何冤枉?”

  鬼答:“老爺,小人死得冤枉。”

  縣令問:“此話怎講?”

  鬼說:“張三謀財害命,我含冤地府死不膜目,求老爺為我作主。”

  縣令道:“張三已捉拿歸案,自當以正國法,你不死已經死了,可自去閻羅王那裡報到,休來陽間驚嚇生人,快去!”

  鬼大叫一聲,悲哭而去。

  縣令猛然醒來,口裡連說:“怪哉裡怪哉!”

  他夫人慌忙間道:“何事怪哉?”

  縣令把夢中情景講了一遍。

  夫人聽了,嚇得戰戰兢兢,渾身發抖,說道:“孤魂飲泣,實指望官府能懲處兇徒,使強暴就戮,一雪他們的仇恨。莫不是你將張三放了,死者不能瞑目,因此來求告你?”

  縣令道:“這只是我作夢時的幻境,哪能當真?再說我此生存心忠厚,誓言敢妄殺一人,枉死鬼又憑什麼來找我?”

  夫人說:“忠厚固然可貴,但也要看施與何人。如果對惡人施忠厚,那不就等於給惡人再作案的機會,使更多的人遭難嗎?”

  縣令不悅,怒道:“婦人之見!照你那樣說來,就該一棍子打死,連改邪歸正的的機會都不給?”

  夫人還想爭辯,見縣令發怒,嘆了口氣,把到了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

  過了幾天,縣令正在衙門裡審閱案卷,一個衙役匆匆跑來說道:“老爺,不好了!少爺被人綁架了,夫人正在屋裡哭哩。”

  縣令夫婦晚年得子,從小視如掌上明珠,一聽嚇得呆了。慌忙跑進屋內,見夫人正躺在床上哭成一個淚人兒。一個丫環見他跌跌撞撞闖進屋來,指了指擂在木柱上的尖刀,就嚇得躲在了一邊。

  縣令一看尖刀下插著一張紙片,取了下來,見上面寫著:

  若要小兒活命,請備銀子三千兩,傍晚時送到城北郊小樹林。只要老爺一人來,若帶隨從,小兒命絕。

  下面沒有簽名,也沒有時間。縣令不知如何是好,氣得咬牙切齒,恨得眼冒金花。心想自己身為一縣父母,小兒竟遭惡人綁架,真是奇恥大辱。想派人前去捉拿惡人,但又怕傷了小兒性命,愁眉不展,坐臥不安。

  籌措了一下午的銀子才夠數,傍晚時分,縣令才帶了三千兩銀子,獨自來到城北郊小樹林。此時夜幕籠罩,黑霧漫漫,環顧四周並無一個人影。

  縣令思子心切,放開嗓門大聲喊道:“賊人,快放小兒出來!”

  話音未落,忽見一群厲鬼,滿身血漬、披頭散髮、張牙舞爪地跑來將他團團圍住。有的有身無頭缺胳膊少腿。有的口鼻流血肚腸橫流,盡是一群屈死的冤魂。

  只聽得人聲吵嚷之後,眾鬼魅齊聲叫道:“縣令還我命來!”

  “縣令替我作主!”

  縣令看得心驚肉跳,躲躲藏藏,嘆道:“我一心向善,寬厚待人,枉死鬼為啥還來找我呀!”

  為首一個鬼魅說道:“你只知道嚴酷苛刻可以致怨,不知道濫施忠厚也能致怨。我們死前都是善良、孤弱之人,被惡人所殺,死時慘毒萬狀,含冤於九泉之下,坐在枉死城內連超生的機會都沒有。”

  縣令顫聲道:“可是,這與我又有什麼關係?”

  鬼怒聲道:“我們含冤而死,實指望官府能懲辦兇手,為我們報仇。誰知你只見生者的可憐,不見死者的可悲,為那些兇犯開脫,使壞人漏網,讓白骨沉冤。”

  縣令說:“人非聖賢,熟能無過。死者已死,總要給生者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吧。”

  鬼大聲爭辯道:“那也得分清是什麼樣的過失呀。請你設身處地想一想吧,假如是你,無罪無辜而被人殺害,看到典刑的人把重罪的輕判,多罪的改少,把無理改成有理,把故意殺人改成誤傷,使你的殺身仇人逍遙法外,肆虐害人,你能不怨氣沖天嗎?你不想想這個道理,反而以縱惡為積陰

  德,那些枉死的冤鬼.不恨你恨誰呢?”

  縣令無言以辯,急得冷汗滿面,正不知何處躲截,忽聽一個聲音叫道:“枉死鬼不得無禮。”

  縣令抬頭一看,見來人頭戴一頂軟翅紗帽,身穿一領內紅圓領衣衫,束著一條犀角大帶,腳踏一雙歪頭皂靴,左手拿著善惡簿,右手握著生死筆,笑吟吟地隨風而至。喝問眾鬼魂道:“你們為啥在此鬧事?”

  一鬼魂答道:“察判官,我等生前皆是該縣子民,在此與老爺論理。”

  縣令見來人非同尋常,叫道:“崔先生救我。”

  崔判官早明事情原委,說道:“縣令,這些枉死的冤魂,他們無錢鈔盤纏,不得超生,只有你付給他們些銀兩,我才救得。”

  縣令滿口答應。

  判官對鬼魂們說道:“縣令答應回去後寄給你們銀錢,做水陸道場度你等超生。”

  眾鬼聞言.拜謝而去。

  縣令見此慌忙叫道:“眾鬼慢走,快還我小兒。”

  判官問眾鬼道:“你等真是膽大妄為,將縣令少爺藏在何處?”

  眾鬼魂道:“我們並沒看見少爺。”

  判官道:“那少爺被何人所綁?”

  眾鬼魂道:“我們不知。”

  馮生這時從群鬼中走了出來,滿不高興地瞪了縣令一眼.說道:“判官,是被陽間的張三抓去。”

  縣令驚問道:“此話可真?”

  馮生似沒聽見,繼續說道:“我因那天託夢要縣令替我申冤,被縣令趕走,心懷怨恨,遂四處遊蕩,想尋找張三罪證,不想發現此事。”

  判官即令馮生去把張三抓來。

  不一會,張三拿到。判官間道:“張三,縣令家的少爺果真是你抓去了嗎?”

  張三早嚇得魂不附體,渾身篩糠.叩頭說道:“是我抓去的。”

  “少爺現在何處?”

  “已被馮生放回去了。”

  縣令這時再也忍不住了,大聲責間道:“張三,我好心放你回家養母,你不思悔改,竟自作惡,該當何罪?”

  張三道:“老爺,小人知道錯了。小人實際沒有老母,因小人怕死,故將家中十七歲的愛妾謊稱作七十歲的老母訛騙出獄,又想久後必被發現,所以將少爺綁架了,想找老爺借點盤纏遠走高飛。”

  縣令聽罷,如夢初醒,悔恨不已。

  崔判官見縣令滿瞼通紅,似有所悟,微微點了點頭,對眾鬼魂說道:“把張三押回陰曹,打進地獄。”轉身拍了拍縣令的肩膀說:“你自去吧。”

  縣令抬頭一看,見四周夜寒森森,那群鬼魅已杳無蹤跡,哪裡有半個人影。自己獨自站在荒丘上,如在夢境中一樣。連跑回縣衙,見兒子果然平安歸來,正在屋裡和他母親說話。想起剛才歷經的那個離奇情景,不禁感嘆萬分:“自己身為一具父母,竟不明白濫施寬厚即是縱容惡人,同樣也是行惡事,也要遭到惡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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