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成是個老警察,當了一輩子警
察,沒有辦過一次刑事案件,也沒有抓過一個人,是一個文員,主要負責一些檔案的核對和審批。雖然他沒有抓過一個人,可每一個犯人的名字,他都非常的熟悉,甚至每一個犯人的生平事蹟,他都能倒背如流。
原因很簡單,他主要就是負責稽核通緝令的,所以這些人的資料他都知道。
每次稽核通緝令的時候,李大成都特別的仔細,因為他這裡是最後一道關卡,如果出現什麼差錯的話,就會造成冤假錯案,後果是很嚴重的。
這天,李大成發現他的辦公桌上出現了一張通緝令,他當時就以為,這一定是讓他稽核的通緝令,他看了一下通緝令的上的名字,這個名字叫趙大寶。
於是,他就到檔案室裡找趙大寶的資料,到了檔案室尋找到了趙大寶的資料之後,李大成發現,這個趙大寶並不是壞人。
趙大寶不但不是個壞人,還可以稱得上是一位好人,好人好事做了不計其數,在這一片地區具有很高的聲望。
李大寶感覺到事情有些不對,就找了自己的領導,以及辦刑事案件的同事,想要核實一下這張通緝令。
經過核實發現,這張通緝令居然是假的,警察局裡怎麼會出現假通緝令?而且還是放在他桌子上的,難道是有人和他開玩笑不成?
既然已經核實了這張通緝令是假的,那就絕對不能儲存了,得及時當眾銷燬。
李大成,回到辦公室以後,拿出了自己隨身攜帶的打火機,把那張通緝令放到菸灰缸裡,點燃了。
本來這件事已經過去了,可以認為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不會產生什麼影響?
李大成第二天上班的時候,他的桌子上多了一張報紙,是人民日報。
這張報紙的第一頁,是一則車禍的新聞,還附帶著一張死者的照片。
這讓李大成感覺到非常的疑惑,人民日報這種高階別的報紙,一般報道的都是國家大事,很少看見這種報道車禍的新聞。
李大成疑惑地拿起這張報紙,仔細的看了看這條新聞,當他看到死者姓名的時候,當
時就是一驚,這個死者就是趙大寶。也就是昨天他收到假通緝令上面的那個人,難道這是巧合嗎?
可這也太巧了,李大成的心裡一直很疑惑,很不解,總覺得這件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過了一天以後,李大成的桌子上又出現了一張通緝令,這個通緝令上的名字居然是個小學生的名字。
李大成鼻子都快氣歪了,就算小學生犯了天大的錯誤,但也屬於未成年人呢!是要受到法律保護的,要通緝的話,也只能抓他的家長,而不是抓他本人啊?
這張通緝令根本就不用核實,漏洞百出,肯定也是一張假的,李大成想也沒想,又把這張假通緝令給燒了。
一天之後,他的桌子上又多了一張人民日報,這張人民日報的第一條訊息居然是,一
個小學生吃雞蛋噎死了,而且死者的名字,也正是昨天那張通緝令上的面名字。聽說過嬰兒吃雞蛋噎死,但是第一次聽說小學生居然也能吃雞蛋噎死,這種死法本身就有問題。
再者,第一次通緝令上面的人在第二天死了,這可能是個巧合;第二次通緝令上面的人也是在第二天死了,這就不能算是巧合了,整件事情裡面透露出的全是詭異,讓李大成琢磨不透。
還有一個疑點就是,人民日報怎麼會登這種資訊呢?正常的情況之下,省級的日報都不會有這種新聞訊息,除非是地方小報,實在是沒有什麼新聞了,才會報導這樣的新聞。
李大成拿著那張人民日報,找到了自己的同事,看一看他們收到的日報是不是和自己的一樣?
可他拿著同事日報和自己的日報對照的時候,讓他難以相信的事情發生了,他自己手中的日報居然變了,變成和他同事的一樣。
釋出的全都是國內國外的大事,根本就沒有吃雞蛋噎死小學生這種奇聞異事。
李大成越想心裡越是害怕,他感覺他自己不可能出現幻覺,他認為發生的這兩件事一定有個什麼必然的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