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開店

[ 現代故事 ]

那老頭兒躺在地上,盡情地望著天花板,兩腿毫無忌憚地岔開,朝著門口。他一生從沒有這樣放肆過。

血從他身子底下浸透嶄新的西服流到水泥磨石子的地上,流得很慢,卻很險惡。

五分鐘前,一個黑面板白眼球的大孩子衝進酒店,拔出手槍指著他,沒命地喊叫:“把錢拿出來!”

他聽不懂英語,轉身去找老闆,那小強盜就迫不及待地朝他開了兩槍。

那小強盜在做了這些事以後,把手槍丟在地上,逃走了。躺在地上的顧客紛紛起身,躺在地上的小老頭卻從此長眠。

兩個月前,小老頭從報紙的分類廣告中看見:徵求店員,不限資歷,不需要懂英語。

這樣的工作可真是寥寥無幾。那留著一撮鬍子的小老闆居然決定錄用他。其間也有驚險,小老闆的眉頭皺起來,說多少總得會兩句英語,不能一句都不會。可小老頭真的不會。那很抱歉,小老闆死命地盯著他。他知道該走了。小老闆忽然笑了,叫他留下來試試。

小老闆對小老頭說,生意人應該穿得體面些,買套西服吧。沒有錢?我借給你。沒有車?我送你去。穿上新西裝如大將披掛整齊,全身陡增許多分量。每天的工作是什麼呢?站在酒店裡走走看看,看顧客偷東西了沒有,看收銀員偷錢了沒有。櫃檯後面有小門通密室,老闆多半躲在裡頭看賬單,敲計算機,打電話,前面等於交給了他。果然,不會英語沒有關係,他不必說一句話。

小老闆對所有的人說,小老頭才是真正的老闆。當然是用英語。

小老闆一面打電話報警,一面暗自慶幸他的設計完全成功。人人警告他不可在此地賣酒,罵他要錢不要命。其實入虎穴取虎子,錢也要命也要,約莫賺個三五年,他就可以另創一個小局面。

人有旦夕禍福,他得再找一塊擋箭牌,要求新來的老頭兒完全不懂英語。

補充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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