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樓頭

[ 現代故事 ]

1、受傷

在疏疏密密的枝枝葉葉後面,落日正勾勒出一個碩大晶亮的圓弧,美麗得觸目驚心。這一切與病房裡單調而寂寞的潔白,形成一種強烈的反差。在這一刻,“落日樓頭”四個字,鮮明地出現在我的腦海裡,躺在病床上的我,忽然有了一種莫明其妙的悲壯感。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希望吸進新鮮的樹葉氣息,但是,撲面而來的,卻是濃得化不開的藥水味兒,如刀子一般刺到肺眼裡去。

手術是前天做的,還是昨天做的,或者是十天前做的,我似乎想不起來了。反正,腹部那一塊地方開始鑽心徹骨地疼痛,麻醉藥的效用已經漸漸消退,折磨人的痛楚非常真實地降臨了。

依稀聽大夫說,那把彈簧刀把我的腸子刺穿了,因此只好切去一截,再縫接起來。腹部的傷口到底有多長有多大,我沒法看見,繃帶和紗布厚厚地佔據著那塊微凸的山地,向我隱瞞著什麼秘密。這我不在乎,當我知道我受了傷流了血,還拉下了一截腸子的時候,我竟然有了一種終於償還了什麼的輕鬆感,因而從此可以割斷和另一個人的聯絡,我不再屬於馬麗華,我可以完完全全屬於我自己了,這是一件值得慶賀的事。

我長長地噓了一口氣,然後想改變一下睡的姿勢,但所有的努力只是意念上的,我以為我挪動了身子,其實紋絲未動。

有腳步聲響傳到床邊來,我聽出是楚芬的腳步聲。她的腳步又輕盈又利索,抬得快,落得輕,響出的是很可人的韻律。

“大哥,你醒了!”楚芬幾乎高興得叫起來。

她從不叫我的名字,她只叫我“大哥”。她說她沒有哥哥,有哥哥的女孩子是最幸福的。

我開始努力注視,搖到床前來的這一團藍色的影子。在她所有的裙子中,我最喜歡這條裙子。淡藍的底色上,綴著深藍的小花,不獨使她的身材顯得頎長,而且還洋溢開一種寧靜的氛圍。

她身體的輪廓,漸漸清晰地顯現出來,臉上的微笑明淨而有亮度——她化了點兒淡妝,淡得幾乎看不見痕跡。她伸出手來,按在我的額頭上,手指很細很白很勻稱。

楚芬說:“剛才,你的目光很散漫,我第一次看到這樣散漫的目光。只一會兒,大哥,你看到我後,燦然一亮,目光就聚整合一個焦點,明亮得像水晶。”

我笑了。

“你的眼睛告訴我,你非常非常愛我,是不是?你說嘛。”

我點了點頭。

她俯下身子,吻了我一下。然後,迅速地取來一個保溫杯,擰開蓋兒,用不鏽鋼調羹舀起香菇熬的雞汁,餵我。

我實在是太餓了,溫馨的湯汁急不可待地透過咽喉,發出“咕咕咕”的響聲。

“大哥,你進手術室時,來了好幾個記者,纏著讓我介紹英雄的事蹟。我對他們說,我不在現場,我不知道。我說,他不是英雄,他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人,你們不要這樣盯著他。他們只好走了。”楚芬調皮地說著。

頓了一陣,她又說:“不過馬麗華會來看你,是市裡的領導,打電話告訴你們局領導的。”

我突然憤怒起來,說:“她來做什麼?我不想見她,從現在起,我不欠她什麼了。當年,她失掉了一條腿,現在我切掉了一截腸子,我們扯平了!”

楚芬嘴一噘,說:“大哥,你答應過不對我發火的。”

我小聲說:“小妹,請原諒,我不是發你的火。”

香菇雞汁全讓我喝完了,我有了一種飽的感覺,同時,又有很深的疲倦襲來,便微微閉上了眼睛。但我絕對沒有睡意,馬麗華的影子總在腦海裡糾纏,抹也抹不去。

2、英雄的註釋

馬麗華是我最應該尊敬的人,也是我最憎恨的一個人。

15年來,她的影子總是覆蓋著我,讓我生活在一種極其可悲的境地裡。這些年來,我所有的努力是如何擺脫她。

那個中午,太陽把一切鍍得明晃晃的,我走出了稅務局的大門,我清楚地看見當頂的太陽,把我的身影壓縮成小小的一團,匍匐在我的腳下,忽然覺得自己很可憐。

“五四”青年節快到了,我被評上了局裡的“青年標兵”,局團委要求我寫一篇體會文章,題目是《英雄鼓舞我前進》。又是馬麗華!我就不明白,我與她有什麼太多的關係。

15年前,我7歲的時候,黃昏,放了學,我在鐵路上玩兒。看著落日餘暉閃射在鋥亮的鋼軌上,像兩根鍍金的飄帶,隨時要順風騰躍起來。這個情景迷住了我,以致產生要用手抓住飄帶舞動起來的奇怪念頭。就在這時候,一輛溜車飛快地駛過來,鐵軌的顫動使陽光箭矢般飛濺出去,射向藍色的天空,好像童話裡描繪的景象。

直到我被一股強力推出鐵軌,隨之響起一聲慘叫時,我才猛醒過來。我看見一個阿姨倒在鐵軌邊,一條腿帶著一大灘殷紅的血擱在灰白色的枕木上,我嚇得哭了起來。是她用一條腿,換回了我的生命,否則,我就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後來,我知道了她叫馬麗華,22歲,是鐵路工廠的車工。第二天,報紙就登出了醒目的通訊《女英雄捨生救小彬》。市委表彰,鐵路局樹標兵,各界人士發表文章,沸沸揚揚地鬧騰個沒完沒了。

為了讓我記住救命恩人馬麗華,父親將我的名字“王小彬”改為“王小華”。從那一天起,我和馬麗華連成了一體,我的一切都屬於她。我成了一個英雄的註釋。

在最初的歲月裡,我確實景仰馬麗華,是她救了我,她還因此失去了一條左腿。我常在夢裡,見到那條擱在枕木上的血淋淋的左腿,嚇得大喊大叫。

許多年過去了,當我有了女朋友楚芬後,我總會下意識地看著她的左腿,並懷疑那是不是真的。等到和楚芬的關係相當親密了,在約會的夜晚,我們坐在萋萋的草地上,我會情不自禁地用手去掐她左腳的踝骨,去撫摸她光潔的膝蓋,甚至會脫掉她的鞋子,去握她小巧的腳,從手感上去證實那確實是一條真正的左腿。

楚芬悟出我的這些奇怪舉動的含義後,每次她需要去商店買皮鞋或是涼鞋時,就會很慎重地邀我一同去挑選。她只試左腳,當她的左腳插入鞋子的時候,那種很柔軟的聲音著實令我入迷。

真正意識到我是為馬麗華而存在,是在初中畢業的時候。我的成績並不優秀,卻考進了本市的王牌中學:新民一中。

班主任很慎重地對我說:“因為馬麗華救過你,因為……英雄的行動,這麼多年來一直感染著你,你的點滴進步,都能體現英雄的價值,所以你才能考入重點中學!”我當時16歲,已經長成了一個小男子漢,懂得一些人生的事了。

進校第一天,市報的一個記者來採訪我,希望我談點在英雄行為的感召下,如何努力學習考入了重點中學。我說:“我不應該進這所學校,我的成績很一般。”

但是,文章見報時,記者把許多莫明其妙的話塞到了我口裡,讓我受了一次被閹割似的侮辱。

夜晚我溜到校園裡,把閱報欄上的這張報紙撕了個粉碎!然後在校園裡徘徊了許久,有生以來,我第一次意識到了人生的悲哀。

我開始認真地回憶過去的一切。在小學時,老師怎麼特地抽時間輔導我,怎麼讓我這個並不出色的學生當班長和少先隊中隊長。每個“六一”兒童節,讓我講述當時被馬麗華救下時的情景和體會。其實我只記得那條血淋淋的左腿,和那一片被血濺紅的夕陽,年幼的我當時會有什麼體會呢?體會是後來由別人塞給我的。

報社記者像影子一樣總是跟隨著我,甩也甩不掉。我每有一點兒小小的進步,或者做了一件很普通的好事,就會很快登到報上,導語總是千篇一律:當時被英雄救下的王小華,沐浴著英雄的光輝,以英雄為榜樣……

此後,對於學習我開始漫不經心,終於導致了高考失利,名落孫山。父母顯得很頹喪,我卻有報復了什麼的興奮。但不久令人眼熱的稅務局,卻優先錄用了我,我當然明白這是出於一種什麼考慮。我沒有大學學歷,沒有參加公務員考試,是以“代幹”的名義先進去後,再透過“內部考試”轉為正式幹部。父母臉上又露出了笑意,諄諄告誡我說:“小華,以後要發狠搞工作,莫讓你馬阿姨失望,當年她為救你,失去了一條左腿!”

又是馬麗華!好像沒有她,我就不活了。

我喜歡楚芬,只有她能讓我時時意識到自己的存在,成功認可了她,她求證了她自己。但社會沒有權利要求你一輩子,都為證明她的存在而存在。”

“小妹,這點我懂。但我個人似乎欠了她的情,要徹底掙脫她,還得靠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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