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至,業主群有人提議更換物業公司,一下子讓群裡炸了鍋。
的確,小區物業管理太差了,很多人怨聲載道,劉軍也是其中的一個,不久前,他單元門口的路燈壞了,找了物業幾次才給換;頂樓管道滲水,反映了足足兩個月,到現在也沒給維修。
大家抱團要求更換小區物業,但物業公司老總王耀前卻不以為意,業主中有不少親朋好友支援他,他根本不在乎。面對大家的抱怨,他用各種理由開脫,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劉軍見交涉無效,便與幾個業主代表一起去物業公司主管部門投訴。
主管部門進行了協調,但王耀前仗著有個開發商姐夫,有錢有勢,人脈關係廣,沒有一點誠意,不僅服務質量沒改觀,反而比以前還差。業主們針鋒相對,在劉軍的帶領下,經過幾番鬥爭,最後商定用投票方式來決定王耀前的物業公司的去留。
投票那天,全體業主在業主委員會和社群居委會的見證下進行投票,一戶一票,贊成票超過一半,王耀前就得捲鋪蓋走人,否則繼續提供物業服務。
投票結束,緊接著唱票,結果很快有了分曉:選票423張,贊成票208張,反對票215張。大夥兒傻了眼,幾個月的努力付諸東流,他們心有不甘,卻又無可奈何,畢竟規則在,只能少數服從多數。
正在大家心灰意冷之時,一個幫忙唱票的熟人偷偷告訴劉軍,投票中有15張是王耀前姐夫張大寬的名字。怪不得反對票多,原來有貓膩,劉軍決定從這15張票入手,揭露其中的黑幕。
在劉軍及業主代表的要求下,張大寬的15張票被揀了出來。監督人員調查發現:15張票對應的15套房全在張大寬一個人的名下,作為房主,他有權填寫15張票。
真相擺在面前,大家頓時洩了氣。劉軍不服,據理力爭道:“這15套房同屬一個人,只能投1票!”
“誰說的?一房一票,這是投票的規則!憑什麼擁有15套房就只能投1票?要是不服氣的話,你也買個十套八套的,我們算你10票!”王耀前滿臉輕蔑,用挖苦的口吻回道。
劉軍還要反駁,大家勸他說:“算了!咱們窮人,鬥不過這些有錢的傢伙!既然反對票多,咱們也只能接受現實了。”
轟轟烈烈的更換物業公司事件就這樣偃旗息鼓了,業主大會貼出了同意續聘原物業公司的公告。
劉軍心存疑慮,他總覺得張大寬的15套房不能算15票,而應該按1票計數。他把想法說給別的業主聽,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人覺得他的話有道理。
為了證實自己的想法,劉軍先諮詢了律師,又聯合幾位支援自己的業主上訴至法院,法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判決結果與劉軍的想法一致,撤銷業主大會續聘原物業公司的決定。聽到判決結果後,劉軍激動得跳了起來。
律師點評:
本故事涉及的一個法律問題,即選聘和解聘物業公司時,對選票統計的有關規定的理解。
根據法律規定,選聘和解聘物業公司,應當經超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業主人數按照專有部分的數量計算,一個專有部分按一人計算,但同一買受人擁有一個以上專有部分的,按一人計算。
故事中的業主委員會在選舉過程中,顯然在設定選票的份數上有問題。對於王耀前姐夫的15套房究竟是以1票計數還是以15票計數,在計票時有錯誤,最終導致了錯誤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