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疏忽

[ 現代故事 ]

路邊男屍

這天上午,區派出所接到報案:施工人員在市郊架設線路,發現馬路邊半人高的草叢裡有一具男屍。

很快,陸警官帶著法醫來到現場。死者身穿運動服,體形健碩,頭部緊挨一塊大石頭,石頭上有大量血跡。死者上臂縛著運動式手機包,拉鍊壞了,裡面是空的,附近沒有發現手機。陸警官初步判定,這人是出來晨跑,遭遇了不測。

法醫勘查現場後說:“從血跡顏色判斷,死亡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死者從高處跌落,跌落時雙手前伸,試圖保護頭部,但沒來得及。落地前應該意識清楚。”法醫懷疑,死者被車輛撞到了草叢裡的石塊上,但他很快排除了這種可能——死者身上沒有被撞擊的傷痕。

陸警官問法醫:“那是從高處跌落?”草叢不遠處有根四五米高的電線杆,周圍是低矮的冬青樹。

法醫搖搖頭:“就算死者爬上電線杆,從上面跳下來,也不可能撞到五六米遠的石頭上。這塊石頭半截埋在土裡,沒有移動過的痕跡。石頭距離人行道至少五米遠,昨天傍晚,這裡下過短時暴雨,現場周圍的草叢、泥土還是溼的,卻沒有發現任何人的腳印。”

死者是怎麼撞上石頭的?他殺還是意外?陸警官一時無法判斷。

晨跑愛好者常見的運動距離一般在三到五公里範圍,如果陸警官推斷無誤,死者就住在附近,家人一旦發現死者沒有按時回去,肯定著急,應該會報案。

果然,中午時分,離發現死者三公里遠的小區,一位四十多歲的女士報警了:丈夫出門晨跑,一直沒回家。打手機,卻是陌生人接的。陌生人說手機是他撿的,要歸還,得給他一千塊錢。

根據女士描述,死者正是她的丈夫。陸警官決定,假裝自己是手機的主人,把那個陌生人“釣”出來。

電話一接通,對方開口就問:“想好了嗎?誰都知道現在手機的重要性,遠不止一千塊錢吧?”

陸警官連忙答應道:“你說得對,我這就過去。”約好地方,陸警官換上便裝,打車趕了過去。

一卷鋼纜

對方是個衣著破舊的中年男子,他拿過錢,數了一遍,這才交出手機。陸警官接過手機一看,發現手機屏是碎的,質問道:“怎麼是碎的?”說著,他亮出了警官證。

男子頓時嚇得語無倫次,解釋說:“這……我撿到時就碎了。”

原來,男子是拾荒者,這天凌晨,他騎三輪車經過那段路,看到馬路邊有一卷鋼纜,就停車去撿。沒想到前面不遠處的人行道上還有一部手機。他扭頭看看,前後沒人,就撿起手機,匆匆地走了。

“手機在人行道上?”陸警官感到很奇怪。男子肯定地說:“是的,在人行道靠內側一點兒。”

“剛才說的鋼纜又是什麼?”

“是手指粗細的一卷鋼絲繩,這東西還在我住的地方。”

陸警官跟著男子,來到一處臨時搭建的棚戶裡,接過男子拿出的一卷鋼纜。鋼纜大約七八米長,一頭截斷面不規則,像是生拉硬拽斷掉的;另一頭截斷面整齊,像是被什麼鋒利物品割斷的。半根鋼纜呈不規則彎曲狀,似乎纏繞過什麼東西,又被人解開的樣子。

陸警官看著這卷奇怪的鋼纜,問:“真是你撿來的?”

男子害怕地說:“真是撿的,這種鋼纜不是銅,不值錢……”

當天傍晚,陸警官又來到了案發現場。這條路南北向、四車道,總長不到四千米,和兩端另外兩條路,呈工字形連線。

這段路沒監控,但兩端那兩條路都是主幹道,有監控。陸警官連忙聯絡助手,兵分兩路,找到這兩條路段的監控所在單位,調出監控,逐一檢視起來。

查詢方式不算複雜:在兩條主幹道最靠近這條路的監控裡搜尋一下,只要從其中一條路的監控畫面消失,再從另一條路的監控畫面裡出現的車輛,肯定經過案發路段——因為這是兩個監控點、兩條路之間唯一的連線路段。

根據死者出門時間、跑步速度,陸警官測算了死者到達出事現場的時間,應該在早晨五點十分到五點十五分左右,也就是說,死者剛到出事地址,就遇到不測。

陸警官用排除法,找到了嫌疑最大的兩輛車:一輛是裝載混凝土橋樑預製件的重型卡車,預製件兩端的預留鋼筋,狼牙似的向上彎曲,目測已經超高。卡車由南邊的主幹道小拐彎往北進入這條道路。

陸警官很快發現,卡車行駛至案發地點的時間,比死者提前了近兩分鐘,沒有停留跡象。

另外一輛是九成新的麵包車,由南往北大拐彎進入這條路段。司機進入了中間快車道,與人行道隔著一條車道。麵包車比卡車速度快得多,已經超速。仔細一算,麵包車和死者幾乎同時到達案發現場附近。最關鍵的是,按車速和兩個監控點之間的距離計算,麵包車在這期間,還有過約三四分鐘的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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