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我還是一個小孩,當時是計劃經濟,買什麼都要批條子。
我家有一個親戚是公社食品站的領導,他寫的條子能夠買豬肉。有一次,家裡很長時間沒有吃過豬肉了,媽媽便帶著我去找這位親戚拿批條。
那位親戚龍飛鳳舞地給我們寫了一張“准許買兩斤豬肉”的批條。我覺得很新鮮,就拿過來看,卻發現了問題。我指著紙條上的字說:“這個不是‘肉,這不是’內字嗎?”親戚聽了,大大咧咧地說:“怎麼寫沒關係,你拿著它能買到豬肉就成。”我倒認真起來,說:“是‘肉字就是’肉字,不能寫成‘內字,你是不是應該改一改?”我試探著問。
“好吧。只要你中意,改就改。”親戚便在“內”字裡面加多了一個’人字,再把批條交給我。
我和媽媽高高興興地到賣豬肉的代辦點時,已是日上中天。我把批條交給豬肉佬,說要買豬肉。豬肉佬拿過批條,認真地看了又看,又上下打量著我們,最後把批條交還給我說:“小孩子,怎麼拿一張假批條來騙人?”
我激動得漲紅了臉,說:“怎麼會是假的?”
“怎麼不是假的,領導一向寫的都是‘豬內,這張條寫成了’豬肉,一定是假批條。領導的字難道我還不認得嗎?哼,休想拿假批條來蒙人。”
“今天這批條是我叫他改過來的。”我急壞了。
“你講大話了吧?領導寫‘豬內就是豬肉,他寫批條總是寫成’豬內。你看我這裡這些批條有哪一張不是這樣寫的?”豬肉佬拿出一大沓批條,果然每一張批條都是寫成“豬內”的。豬肉佬最後說:“反正批作‘豬內的就有豬肉買,否則就不能買,糊塗不得。”
媽媽聽了,真是哭笑不得,我更不明就裡。但當天就是沒辦法買到豬肉。第二天,媽媽只好再去找親戚重寫批條。這回親戚依舊寫的是“同意買豬內兩斤”,我們才終於買到了豬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