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出“約法八章”
早在抗戰初期,中共上海地下黨組織就已經開始向警界(包括租界巡捕房)滲透,效果顯著。解放戰爭時期,中共上海地下警委(簡稱“地下警委”)成立,由市委直接領導。到1949年年初,已經建立起1個黨總支(下屬兩個分支)、17個黨支部,分佈在市局、各分局、保安中隊及監獄等各單位,黨員總數達到472人,外圍積極分子約2000人。
1949年4月25日,毛澤東、朱德向全國發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佈告》(即“約法八章”)。其中第五條規定:“除怙惡不悛的戰爭罪犯及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外,所有國民黨政府大小官員,凡不持槍抵抗、不陰謀破壞者,一律不加俘虜,不加逮捕……”
怎樣把“約法八章”這枚心理住址是完成此次任務的必備前提。地下警委對此胸有成竹。
密錄270名敵特名單
地下警委的這顆“定心丸”來自成員吳炎。
吳炎的公開身份是上海市警察局行政處戶口科科長。他透過重點戶口調查,獲得了全市國民黨軍政人員的姓名、住址、電話、駐滬軍隊番號、兵力以及標註了郊區防禦工事、碉堡位置的地圖等重要情報,於攻城之前秘密送交“三野”指揮部。
面對危局,上海市警察局局長毛森密謀在上海灘佈置一張潛伏特務網。毛森把任務交代給吳炎,要求他為每個潛伏特務辦一張“國民身份證”,以便讓他們混入普通市民。
吳炎立即向地下警委作了彙報。地下警委要求吳炎在製作證件時密錄一份名單交黨組織。兩天後,毛森將一份寫有200名潛伏特務的花名冊交給吳炎。次日清早,吳炎便將製作完成的200份“國民身份證”和花名冊原件一併交到毛森手中。與此同時,他密錄的名單也很快轉給了中共黨組織。
幾天後,毛森又讓機要室送來70人的名單、照片,說是遺漏的,需要補辦。吳炎照辦不誤。這實則是毛森故意拖後,因為這70人都是潛伏頭目、骨幹。270人的密錄名單為上海解放後人民政府的城市管理提供了極大便利。
抄寫40多份情報
國民黨上海警察局政治處(原為調查科)是毛森直接控制的軍統特務機構,下設的保防股內有3人是中共地下黨員,保防股巡佐(相當於警長)董行健就是其中之一。
為配合解放軍攻城,1949年3月,地下警委指示董行健想方設法擷取敵人的機密情報。一天,保防股股長交代董行健,將全域性各處室、各分局共計40多個單位的《保防小組名單》和《共黨嫌疑人員名單》按統一規格抄寫成冊。
董行健的抄寫,受到軍統的嚴密監控。為改變被動局面,董行健打起了保防股股長辦公室門鑰匙的主意。一天,股長臨時外出,就將房門鑰匙交給親信覃明代管。董行健與覃明平日接觸較多,趁其午睡未醒之時,故意要他下樓去開辦公室門,覃明睡眼朦朧懶得動彈,掏出鑰匙扔給董行健。董行健立即轉身下樓,將一張白紙蒙在鑰匙上,用鉛筆勾塗出鑰匙輪廓圖,下班後即去偷配了一把。
是夜,董行健開啟股長辦公室的門,取出名單,返回寢室,急抄兩小時後又立即將名單送還辦公室。就這樣,他接連幹了幾個通宵,最終將40多份機密情報陸續抄錄完畢,悉數送交中共地下黨組織。
智取17張“鷹犬”檔案
國民黨上海警察局的刑訊室緊挨著政治處,當時幾乎每天都能聽到刑訊逼供的慘叫聲。任職政治處人事室的中共地下黨員黃旭暗暗發誓,一定要把政治處17個股、科、處的特務骨幹分子的底牌摸清楚,有惡必錄,等解放後和這群“鷹犬”徹底清算。
人事卡片和檔案一起放在特製的卡檔室裡。卡檔室與人事室、材料股辦公室隔門相連。卡檔室的門只有管理卡檔的人員抽放卡檔時才開啟。黃旭特地選定一個星期六上午下班前的10分鐘,向管卡檔的人借一份公文,倚靠在卡檔室門口翻閱。待12點下班吃午飯時,他對管卡檔的人說:“你吃飯去好了,我看完後會把卷宗放回原處。”等對方一走,他趁機把17張卡片全部檢出,隨後關門退出。
脫身之後,黃旭直奔虹口三角地警察公寓,把卡片交到中共地下黨同事李美旃手中,然後向直接領導蔡東園彙報,約定拍照後次日(星期日)將卡片送回,以便星期一上班後返還。
不料,當天下午毛森突然下令:非常時期,取消星期日例假。而就在星期日下午,政治處派人到人事室要把他們全體人員的人事卡片調去自行保管。人事卡片管理人員查點後,發現缺少17張卡片,一時驚恐萬狀。
組織上要黃旭立即撤離。但黃旭認為突然撤離風險很大,經商議後決定暫時不撤,見機行事。
星期一一上班,黃旭立即把已經拍攝過的17張卡片偷偷放了回去。隨後,由於上海戰事發展迅猛,關鍵崗位上的頭頭腦腦一心只想尋找退路,哪裡還有精力深究此事,黃旭化險為夷。
準確投放精神炸彈
5月11日以後,多達2000餘份的“約法八章”和警告信透過郵局陸續送達全域性警官家中。一枚枚強力的精神炸彈在悄無聲息中驀然炸開。
國民黨黃浦警察分局局長酈俊厚,新官上任,很有囂張氣勢,警告信寄到他的新居,其收到之後簡直是五雷轟頂:“阿拉屋裡搬場剛剛三天,共產黨哪能介快就曉得我新地址啦?”
黃浦警察分局的吳瓊是鐵桿國民黨員,他從新開河拉來20桶汽油,聲稱半年之後解放軍如果真能攻破上海灘,他要一把大火把黃浦分局燒成灰。接到警告信後,他竟連夜棄職而去,溜之大吉。
棄職而逃的遠不止吳瓊一個人。靜安寺分局的值班室巡官馮星燦是個訊息靈通人士,他對解放軍的“約法八章”早有耳聞,卻不屑一顧。可當“約法八章”和警告信真的送進他的家門時,他震驚不已,再也不敢回去上班了。
1949年5月24日晚7時許,毛森帶著幾個警衛人員和親信,分乘兩輛小轎車狼狽而逃。5月27日,上海宣告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