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孩子是誰的?”我正在手機上看一條新聞,一個掛著坤包穿著光鮮的年輕女子惡聲惡氣地問。
我孫女雅安正興致勃勃地在蹦蹦床前拼積木,年輕女子和一位工作人員站在我孫女身邊,顯然是問我的孫女。
我走上前說:“怎麼啦?我是她爺爺。”
“你看,你孫女把我兒子的臉抓成什麼樣子了。”
我這人吃軟不吃硬,抬頭看了眼孫女身邊的男孩,個子比我孫女高出一個頭,我問小男孩:“小朋友,你幾歲了?”
“我4歲了。”
我告訴年輕女子:“你孩子4歲了,我孫女才3歲,並且比他瘦弱,怎麼可能抓傷他!”
“雖然沒看到,但這裡再沒有其他孩子呀?”
“你看到了嗎?”我又問工作人員。
“沒有。”
“既然沒有人看到,憑什麼說是我孫女抓傷的呢?”
“我孩子說的。”
“是她抓的嗎?”我指著孫女問男孩。
男孩望著我,語無倫次地說:“她……我……我……”
我又問孫女:“是你抓的嗎?”
“不是!不是!”孫女有些不耐煩,邊搖頭邊大聲地說。
人家孩子受傷了,我心裡也難受。但是,既然沒有看到孫女抓她孩子的臉,憑什麼承認呢?繼而又一想,像這種說不清道不明的事,不承認難道就這麼爭辯著、僵持著,耗費時間嗎?好歹我也是一個男人,一個做爺爺的人,應該心胸開闊一些,退一步海闊天空嘛。最後我決定帶孩子去醫院看看,這要不了多少錢。
平靜後,我仔細看向男孩傷口,這才看清男孩左眼內側有一道滲血的傷痕,太陽穴有兩條縱向抓痕。我年輕時曾當過兩年多赤腳醫生,憑我的判斷,這不像是人抓的痕跡。孩子這麼小,萬萬大意不得。
年輕女子在一旁打電話,等她打完,我向她徵詢道:“我沒有小車,只有電瓶車,就放在超市外面,要不我騎車帶兩個孩子去醫院?”
“不用,醫院在後面不遠,我們一起走過去。”
中午11點多,太陽像火一樣辣,熱風纏身,路邊的樹木還沒長高,沒有一塊陰涼之地。年輕女子拉長的臉曬得像喝醉酒,兩片酡紅。她拖著孩子打一把翠綠色小傘,急匆匆往前走。
到仁濟醫院說是不遠,走起來有半公里左右,沒有打傘曬得冒汗。孫女走幾步就不肯走,只好揹著。
到了仁濟醫院分檢處,醫務人員說:“我們這裡不看14週歲以內的兒童外傷,要去兒童醫院。”兒童醫院在新區那邊,距這兒好幾里路。
我正準備打的,一個留著“小平頭”,穿著花裡胡哨的中年男子,邊罵罵咧咧打著電話,邊威風地向我們走來。不用說,這是年輕女子搬來的“救兵”。我頓時心裡一驚,暗道:不好,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年輕女子這麼兇巴巴的,這“小平頭”定不是良善之輩。與這樣的人怎麼說得清?我把事情的前因後果告訴他,說:“問題的責任不在孩子,是大人沒有照看好。”
“小平頭”沒有理睬我,用手機指著我孫女問他的兒子:“是不是她抓的?”他兒子依然吞吞吐吐說不明白,低著頭,目光顯得有些膽怯。
我笑了笑說:“不用問了,你來得正好,就坐你的車去兒童醫院吧!”“小平頭”弓著腰看了看他兒子的傷,竟然回頭對我微微一笑說:“我以為多嚴重呢,這點小傷,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算了。”說完轉身拉著他兒子就走。
年輕女子有些不甘心,在“小平頭”身後咕噥著,“小平頭”輕聲勸說了幾句後,她便默默地隨著“小平頭”一起往外走去。
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喊住他們說:“你們兒子的傷雖不重,但馬虎不得,我們還是帶著孩子去醫院檢查一下吧!”
“小平頭”說:“我們小時候經常這裡一塊紫,哪裡一塊烏,腳上、手上、臉上,破口出血是家常便飯。再說我還忙著,醫院就不去了,家裡備有消炎藥哩。”
“聽我的。”我幾步跨到“小平頭”跟前,再次強調道,“怎麼也得去醫院檢查檢查,你兒子這傷說不定是小貓小狗抓的……”
“什麼?”“小平頭”夫婦像觸電似的,雙雙一驚,異口同聲問我,“您怎麼知道是小貓小狗抓的?”
“憑我對傷口的辨認。”
“小平頭”和風細雨地問他兒子:“田田,說話要誠實,對爸爸講,是不是小貓小狗抓傷的?”
男孩低著頭,小聲說:“我抱貓貓,貓貓抓我,我……我怕媽媽罵,就……就撒了謊……”
年輕女子一聽,連連對我說:“大叔,對不起,是我錯怪了您。我一時心急,說話欠妥,您別往心裡去。”
“沒事,沒事。”我笑道,“牙也有咬著舌頭的時候,快帶孩子去醫院,貓貓抓了可馬虎不得啊!”
“謝謝!你真是細心又熱心的好人!”
點評:
小說從一件極小的生活,後退一步,天高地闊。小說在開始設定了孩子打架引起的矛盾,然後透過一起就醫得以化解,寫得合理合情。這種抽絲破繭的寫作方法,對小說情節的展開,非常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