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薄俸制”在歷史上很有名。論者動不動就說,“明官俸最薄”,“俸祿之薄,無以逾明者”。
明代俸祿確實是非常之微薄,這與明太祖朱元璋的統治思路有關。
因為出身貧苦,朱元璋終生痛恨貪官汙吏。他曾說:“昔在民間財力俱困,如初飛之鳥”為由,把官吏的俸祿定得出奇之低,對普通官員以“薄俸”為主流。
所有官員一律低薪
從唐代開始,地方現任官員俸祿中都有一項特別穩定的收入——職田收入。但是朱元璋卻毅然廢除歷代相沿的職田制度。原因很簡單,他要把天下官田都留著賞賜給他自己的子孫。各地王府的賜地,“皆取之州縣中極膏腴田地”。
沒有職田,明代官員俸祿中只剩下糧食也就是祿米這一項,而且標準也大大降低。明代正一品年俸是祿米1044石,到了正九品才66石。這個標準是歷代最低的。
顧炎武說,唐代上州司馬是五品官,每年收入數百石,還有月俸六七萬錢,收入足以庇身給家。而明代官員的收入,不過是唐代的十分之二到十分之三。
明代俸祿制與秦漢以來歷代不同的地方,就在於宋代以前,歷代雖然低階官員收入不高,但中高階官員通常都是高薪。而到了明代,連高官也得承受低薪之苦。明朝中後期,最高階的正一品官員的全年俸祿摺合成銀子不過才300兩左右,抵不上一個京師富家子弟3個月的花費。所以明代低薪制是貫穿上中下級所有官僚的情況。
明代薪俸本來已經很低,但是洪武朝之後,官員俸給還實行“折色”,也就是因為倉米不足,折成其他東西發給。折來折去,越發越少。最高正一品年俸折為221.5兩白銀,一個知縣年俸僅折為27.49兩白銀。即便加上所有補貼,合成銀兩,一個縣令月收入不過5兩,折換成現在幣值,1000元左右。那時的官員,並不享受國家提供的福利待遇,不但不享受別墅、小車、年終獎,也沒有地方報銷吃喝費。用1000餘元養活一個大家庭只能是城市貧民水平。
讓人盆滿缽滿的“常例”收入
然而,再看看各種陋規,你就知道為什麼人們熱衷於奔走仕途了。明代著名清官海瑞在任淳安縣令時,錄下當時的“常例”收入。其中在縣令一項下有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