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乾隆十三年(1748),桐城張廷玉這位畢生精明、謹慎低調的兩朝元老,已經七十七歲了,正所謂風燭殘年。
張廷玉致仕一事,本已塵埃落定,不意風飆突變,剎那間換了一個誰也未曾料到的結局。原因是鬼使神差,張氏居然哭哭啼啼地去找皇上,免冠叩首,乞求皇上給他一個公開承諾:雖然退休,配享的待遇不會取消。
高宗很生氣,配享是我爸的遺命,我這天字第一號大孝子,當然惟父命是從,但這是我個人的主動選擇,別人拿這說事,就是要挾我!生氣歸生氣,一時還真沒什麼藉口可以拒絕張氏的無理要求,千萬個不願意,也只能忍了。弘曆明發上諭,昭告天下,張廷玉配享堅持不動搖。但隨後張氏一個無心之失,給了高宗洩憤的絕佳機會,劇情陡然翻轉。
在張廷玉拿到弘曆批准致仕的公開宣告的第二天,如此空前絕後的恩寵,照例當親自入宮道謝。蹊蹺的是,張氏居然沒來,只讓兒子張若澄代表自己進宮。更蹊蹺的是,下一天一大早,張廷玉自己又巴巴兒地來謝恩了。這下,憋了一肚子火的高宗發飆了!他下了一道冗長的上諭,公開怒斥張氏,並嚴厲指責洩密與結黨:
昨天朕讓軍機大臣擬旨時,值班的是傅恆和汪由敦(張廷玉的門生),當時汪由敦就跪求朕開恩,希望給張氏留點顏面,因為一旦公開發布上諭,張廷玉就身敗名裂了。為了老師,學生捨命相救,“此已見師生捨身相為之私情”。再看今天一大早張廷玉就來了,事情不是很清楚了嗎?“張廷玉縱忍負朕,朕不忍負張廷玉”,就放過他一回。但汪由敦作為軍機大臣,居然“顧師生而不顧公義”,著革去其協辦大學士、刑部尚書,留尚書任贖罪,以觀後效。
汪由敦真給張廷玉通風報信了嗎?筆者以為,這一可能可以排除。事實上,高宗自己也不相信,只是以假亂真,拿這個藉口收拾張氏。
先從汪由敦的角度分析。他並沒為張廷玉辯解,只是希望弘曆手下留情,不要公開斥責而已。汪由敦斗膽在盛怒的皇帝是了不得的大事,尤其作為漢人,公然違抗聖意,為老師說話,簡直是主動往朋黨的火坑跳。高宗說得很清楚,這是“捨身相為”,不要命的舉動,已經是極限了。
再來分析高宗的反應。對汪由敦的處罰並不重,事實上,3個月後,汪就官復原職了。這隻能說明,高宗根本不相信汪洩過密。
張廷玉當然得趕緊解釋,但可想而知,越抹越黑,弘曆又頒佈了非常嚴厲的諭旨。
謊言需要謊言來支撐,一連串的謊言,難免露出馬腳。為了淡化汪氏所謂洩密之罪,高宗一方面說,當天值班的軍機大臣只有傅恆、汪由敦兩人,傅恆不會洩密,那隻能是汪氏。另一方面,又為汪氏開脫,不排除“萬有一分”的可能,汪是清白的,那就一定是軍機處的中層辦公人員通風報信。
說到這裡,馬腳終於露了出來。洩密一案,關係重大。如弘曆所言,軍機處的“臥底”尚無法確認,那當務之急,不應當是揪出這個人嗎?有趣的是,高宗一方面表示,“若降旨革職嚴訊,未有不水落石出者”,卻又惺惺作態,說“朕自即位以來,即假借包容張廷玉至此矣,何值因此遽興大獄”,決定不予追究。“大獄”兩字值得特別注意,這告訴我們,在弘曆的心目中,真要發生洩密,會是什麼後果。
更有趣的是接下來的一句:“然若迫於不得不辦,則朕非可朦混了事者。”“迫於不得不辦”,什麼意思?這是赤裸裸地威脅張氏這位兩朝元老,再不乖乖認罪,別怪朕真不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