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憂”的丁,解釋為“當”,也就是遭遇的意思,所以字面上講,丁憂就是遭遇憂傷。實際上,這個詞不會泛指一般的憂愁傷心,和小老百姓也沒什麼關係。多數時候,丁憂是指父母去世,官員就要回家奔喪並守孝三年。
唐宋以後,尤其是宋以後,朝廷對丁憂的態度,和漢朝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漢朝是朝廷不要求官員守喪,但到了東漢,官員常主動要 求守喪。唐宋以後是朝廷立法規定,官員需要守喪,但經常有官員想逃避守喪。
從漢朝到清朝,理論上講都是尊崇儒家思想的,對孔夫子 的教誨,態度差別怎麼就那麼大呢?
讚美的人,說宋以後對孝道的理解越來越精深,所以丁憂 制度就嚴密了;批判的人,則說宋以後中國社會越來越缺乏活 力,才會這麼強調“三年之喪”這個蠢規矩。
但也可以有個更庸俗的解釋:官場資源僧多粥少,藉著丁憂,可以趁機要求一批人給另一批人騰位子。
秦漢時代,是中國官僚制度初創的時代,這個時代的官僚體系:看缺陷,是有些地方規定得不細,獎懲制度都比較簡單粗暴;好處,則是簡潔明快,通常是因事設崗,也就是大多數官員都有比較實在的工作,也沒有大量的候補官員。這種情況下,有人丁憂離職,怎麼找人接替他的工作是個麻煩。
宋以後就不同了,官僚系統不斷膨脹,因人設崗的情況越來越普遍。尤其是有了科舉制度這樣穩定的選官體系之後,也就意味著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產生一批有當官資格的人。取得做官資格的人排隊等官做,叫作“補缺”,但朝廷哪有那麼多“缺”給他們?今人很容易覺得,三年之喪的很多規定,顯得非常多餘,但重要是,大多數官員也很多餘啊。
要縮短等候補缺的隊伍長度,最簡單的辦法是減少科舉的錄取名額,還有減少科舉以外的入仕途徑。但這麼做的話,顯而易見會引爆輿情,罵聲一片。但要求官員丁憂就不同了,這件事完全符合儒家的價值導向,說起來義正詞嚴,而又能創造一批的官位空缺。
宋仁宗時代是科舉制度大發展的時期,也是丁憂制度大發展的時期,這個時代的一份檔案,就很能說明問題:
今執事盈庭,各務簡見,況無金革之事,中外之官不缺,(奪情)不可習以為例。望自後並依典禮,三年服滿,得赴朝請。(《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七》)
大意就是,官員隊伍人很多,事兒很少,讓他們回家給去世的父母盡孝吧。不便明說的理由大概是:你去守喪,空出來的崗位我可以安排給其他人,反正說實話,科舉出身的官員對怎麼處理行政工作,大多數人都挺業餘的,誰幹不是幹?
雖不能說各生歡喜,但確乎是一別兩寬。
所以我們看到,歷朝歷代,對文官丁憂的要求,總是比對武將嚴格得多,到了明代,甚至明確規定,不許武臣丁憂。一方面,這是偃武修文的文化氛圍裡,預設對武將的道德要求可以比對文臣低一些;另一方面,大量過剩的情況也僅存在於文官隊伍裡,武將更強調專業性,要是前線有戰事,突然指揮官要去守喪,引起的麻煩要大得多。事實上,明太祖之所以明文規定不許武將守制,也正是擔心他們借親喪為名,逃避戰事。
醫官、外交人員、各地方處理具體行政事務的職事官,這些工作具體,高度依賴專業技能和經驗的崗位,實際上也都不提倡丁憂。
而對龐大的文官隊伍來說,丁憂也是個可以接受的結果。要突然中斷仕途,固然是重大損失,但是第一,守喪期間,在職官員的權力你是沒有了,但行政級別還在,待遇也還可以領一些(不同時代不一樣,官員級別不同不一樣,具體說的話非常複雜),翻檢各種文獻,可以發現官員們對守喪期間日子的艱難,抱怨是鋪天蓋地,但抱怨得兇,正說明遠不到掀桌的地步;第二,你丁憂別人也要丁憂,如果看見你討厭的人丁憂了,幸災樂禍的快感,可以補償很多損失;更重要的是:如果是更高階的官員丁憂了,對下面的人來說,可能意味著升遷的機會。
所以,丁憂守制,成了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一個結果。
由此又可見,一套規矩不管本來多沒有意義,但它既然被賦予了神聖性,那就會慢慢附著上錯綜複雜的利益,於是大家也就越發覺得它神聖不可侵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