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我眼,即我有

[ 哲理故事 ]

馬未都早年進入收藏一行時,在上海友誼商店看中一隻碗,標價3萬元。當時人們普遍工資不高,3萬元已是天價。可他實在是太喜歡這隻碗了,每次到上海必去看它。又一年,這隻碗被一個商人以792萬元的高價買走了。幾年之後,這隻碗又以2147萬元的高價拍賣掉了。據他估價,這隻碗現在的價值差不多高達1億元。就這樣,他與這隻碗失之交臂。這件事是不是成為馬未都收藏生涯中最大的遺憾?他說:“人與物之間也要看緣分,人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讓你滿意,你想每一步都踩中那個點是不可能的。”

詩人席慕容曾在布魯塞爾學習繪畫藝術,她的勤奮刻苦、聰慧悟性深受教授的喜歡。一天,教授把自己的作品送給她。她剛剛拿到手,還沒來得及仔細欣賞,就被一位調皮的男生搶走了。教授對冒失鬼男生的行為很是慍怒,席慕蓉安慰他:“您送我的禮物,我已收到。”

古語云:“過我眼,即我有。”想來,這世界上有什麼東西是真正為我們所有呢?財富嗎?只是在我們手上暫為保管而已;名聲嗎?更是如浮雲,來來去去,轉頭空。而人們正是因為貪戀名利,釀成多少人間悲劇,又給自己帶來多少煩惱!

“過我眼,即我有”何其灑脫!這是一種豁達淡泊的人生態度,是一種超然達觀的人生境界。一切美好的東西,都如清風明月,如鮮花芳草,只要它們給自己帶來片刻的視覺享受和精神的歡娛,也值得慶幸和滿足。山水風光過眼,美便長留心間;鍾愛之物過眼,即使很快擦肩而過,也有感恩和滿足留存心底;鍾情之人過我眼,便是一段美好的珍貴回憶,值得反覆回味,在生命中留下的是滿滿的甜蜜。

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秉持“過我眼,即我有”的人,因其懂得感恩和惜福,將會擁有更多的快樂和幸福。《菜根譚》中語:“山林是勝地,一營戀變成市朝;書畫是雅事,一貪痴便成商賈。”凡事不痴迷,不執念,懂得放棄和釋然,只有擺脫了佔有的桎梏和束縛,才能真正實現精神世界的自由和富足。說到底,“過我眼,即我有”,是一種豐富而深刻的人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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