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惜羽毛

[ 哲理故事 ]

在我國,愛惜羽毛者不乏其人。胡適先生成名很早,但他成名之後,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格外謹慎小心。他曾對唐德剛先生說:“人家以為我寫文章,總是下筆千言,一揮而就,其實我寫文章是極慢的。”李宗仁評價道:“適之先生,愛惜羽毛。”

愛惜羽毛,古代成語,出自漢代劉向的《說苑·雜言》:“夫君子愛口,孔雀愛羽,虎豹愛爪,此皆所以治身法也。”這裡,羽毛比喻人的聲望。愛惜羽毛則是說為珍惜自己的名聲,行事十分謹慎。

梁啟超先生也是個“愛惜羽毛”之人。梁啟超先生遺墨真跡可稽考者約有三萬件,而件件足珍,其中沒有一件是“苟且落筆”的。胡適以為:“因為梁氏成名太早,他知道他的片紙隻字都會有人收藏,所以他連個小紙條也不亂寫。”

愛惜羽毛,人同此心。然而在名利關頭,看透不易,有的人因大利所在就顧不得什麼聲名了。黑格爾說:“人應該尊重他自己,並應自視能配得上最高尚的東西。”

一個人,太把自己當回事固然讓人討厭,但太不把自己當回事則趨向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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