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得破,忍得過

[ 哲理故事 ]

《醒世恆言》中有個故事時,進士出身的錄事薛某因病發高燒。高燒到第七天,他漸入睡夢,夢中自己高熱難耐,於是躍入水中,化為一條金色鯉魚。來去之間,他看見一個漁翁在船上垂釣。薛錄事明知有釣鉤,可魚餌實在誘人,猶豫再三,聞得餌香,便思量著要去吃。只是餌到了嘴邊,他又想:我明知魚餌上有個鉤子,若是吞了這餌豈不要被他釣了去?我雖然暫時變成了魚,難道就不能到別處求食,偏要吃他釣鉤上的餌嗎?於是,他便到船周圍遊了一遭。無奈那餌香得厲害,香味總是鑽入他的鼻孔裡。他肚中又飢餓,怎能忍得住?最終,薛錄事難抵魚餌的誘惑,張嘴咬鉤,結果就被漁翁釣了上來。作者馮夢龍點評這則故事時,說了這樣一句畫龍點睛的話:“眼裡識得破,肚裡忍不過。”

明代劉元卿寫了《猩猩嗜酒》的故事。猩猩喜好喝酒,山腳下的人擺下美酒和大小酒杯,放在道路旁邊。猩猩知道這是引誘自己上當的,並且知道設圈套人的姓名及其父母祖先,便一一指名道姓罵起來。罵完以後,有的猩猩提議:少嘗一點兒,謹慎一點兒,千萬別喝多了。於是猩猩們先用小杯喝,再用大杯喝,並且邊喝邊罵。這樣反覆幾次以後,猩猩實在忍受不了美酒的誘惑,乾脆拿起最大的酒杯大喝起來,直到酩酊大醉而被人擒獲。猩猩面對美酒的誘惑,“酒”令智昏,雖然“識得破”,終究沒能“忍得過”。

“識”是判斷是非正誤的能力,“忍”是自我控制的能力;“識得破”是指有足夠的判斷能力,“忍得過”是指有足夠的自制能力;“識得破”需要聰明和智慧,“忍得過”則需要堅定的毅力和定力。

定力,是指把握自我、規範行為的篤定剛毅的意志力量。同時它也是智慧和精神品質的底色。比如,正念堅固,淨水無波,不隨物流,不為境轉,光明磊落,坦蕩無私。這些都是具有足夠定力的人身上所具備的特質。

《論語》裡面有 “見得思義”四個字,一次是孔子學生子張講的,一次是孔子講的。什麼叫見得思義?看到唾手可得的誘惑和利益的時候,你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把它據為己有,落袋為安,而是需要做到見得思義。什麼叫“義”?就是“正義”“公平”。它還有一個意思,適宜、合適。有的時候你拿了,就損害了公正,那就不該拿;有的時候,不適宜,你拿了以後有不好的後果,也不該拿。不公正地拿了,損害了道義;不適宜的拿了,有後果,會付出代價。比如貪官受賄:一方面損害了道義;一方面還會產生不良後果,終有一天會東窗事發。很多時候,我們不是因為做了多麼傷天害理的事而失敗,而是因為我們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丟了大義。所以在小事上尤其要注意,這個時候就要學會忍。為什麼?因為誘惑在身邊,真的很想要啊!利益在面前,真的很想要啊!

應該怎樣抵制這些外在的誘惑呢?不妨援引一則《清朝野史大觀》中的逸事,以資借鑑。道光年間,刑部大臣馮志圻酷愛碑帖書畫,但到外地巡視時,他絕口不談自己的愛好。一個下屬知其愛好後,獻上一本宋拓名碑帖,馮志圻原封不動地退還了。下屬勸他道:“何不啟封一賞?”馮志圻答:“啟封若是真品,將會愛不釋手;不啟封一賞,權當贗品也。封其心眼,斷其誘惑,任爾物多美,色多豔,眼不見心不亂,其奈我何?”人有欲則計會亂。人一旦被物慾所左右,被情慾所俘虜,被權欲所控制,被色慾所征服,必然會引發禍端。面對誘惑,既要“識得破”,更要“忍得過”,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

朱自清家境貧寒,晚年又得了嚴重的胃病,使他的生活氣節,民族精神不能丟。骨氣不能丟,尊嚴不能丟。別的可以忍,甚至餓死也可以忍,但是民族的魂魄不容許有絲毫的侵犯,與其有關的都不能忍!

春秋時子罕以“不貪為寶”,東漢時楊震以“四知”拒賄,都是忍住了誘惑;李世民以“見利忘命”警告臣屬,于謙以“兩袖清風”自策自勵,也是講忍得住誘惑;還有那個“懸魚太守”,愛吃魚而拒收魚。為表拒賄之堅而將下屬送來之魚懸於門首,說:“我不受他魚,做官自有俸銀可以買魚吃;一旦受賄丟官,沒了俸銀,想自己買魚也不可能了。”

“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具備“識得破”的判斷能力者已非尋常之人,但具備“忍得過”的自制能力者才是人生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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