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永遠,但不一定青春

[ 哲理故事 ]
  今年剛搬到上海的時候,和一些多年沒見的老朋友聚會,他們提醒我說,20年前我走進他們辦公室時,圍巾長得拖地,一屁股坐下就開始說事情,什麼寒暄的話也沒有。當時他們想,北方的海歸怎麼都這麼不懂事。可20年過去了,我依然是那副老樣子,時間在這方面,一點兒作用也沒起。

  前幾個星期碰到演員黃磊,他叫我“晃姐”,我笑著說,怎麼不叫阿姨?也差不多是在20年前,我和一個紐約哥們兒晚上10時到黃磊家,勸說他的父親讓剛考上電影學院的兒子先去演部電影,再去學校報到,他就管我叫“阿姨”來著:那年,他高中剛剛畢業。而今,他也為人父了,他升級了,我卻降了,成姐姐了。

  前段時間,和姜文一起做《鏘鏘三人行》,他說頭一次見面是二十多年前,下著大雨,我把他揪到我媽媽家去談事情。這件事我已經忘得一乾二淨,他說起來之後,我又想起來,他家進門右手邊好像有個桌子,我在那兒喝了杯茶,那時雖然是夏天,下起暴雨還是有點兒涼的。

  翻閱一年前我女兒的錄影和照片,那時候她連爬都不會,今天已經到處亂跑,而且吱吱呀呀開始說話了。昨天來了一個朋友,小傢伙跟著人家屁股後面進門,突然大聲說:“叔叔有洞。”一隻手還直往上指著人家褲子,把客人弄了個大紅臉。送完客我問我媽媽,我小時候是不是也這樣?她想了想說,那時候我們都在五七幹校。

  人都會老的,明智的人不會花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去保留青春,而是去保留生活中值得回味的點點滴滴。時光的流逝任什麼人也阻擋不住,可記憶和快樂的感覺卻能長時間儲存下來。就在心底裡那麼一小塊兒地方,靜悄悄地待著,哪天忽然想起,莞爾一笑,還是那種偷偷地笑。

  永遠青春,生理上是不可能的,而所謂優雅地老去,可能比拼命要留住必須消失的東西要明智一些。服老是好的心態,而強迫自己年輕則是件很窘迫的事情。

  蕭伯納曾經感嘆說:“青春為什麼要浪費在年輕人身上。”他服老,但是心態不是太好。王爾德的《道瑞安·格雷先生畫像》講述了一個永遠青春的故事:天生漂亮異常的道瑞安·格雷因見了畫家霍華德給他畫的和真人一樣大的肖像,發現了自己驚人的美,又聽信了亨利·華頓勳爵的吹噓,開始為自己韶華易逝、美貌難久感到痛苦,表示希望那幅肖像能代替自己承擔歲月和心靈的負擔,而讓他自己永遠保持青春貌美。他的這個想入非非的願望後來莫名其妙地實現了。一天晚上,他粗暴地對待了他所愛的女演員西比爾·葦恩,回到家裡,發現那肖像上出現了殘忍的表情。原來肖像已開始隨著格雷心靈的變化而變化了。這是個讀起來讓人唏噓的故事,目的就是要告訴我們,永恆的青春是要付出昂貴代價的。

  二戰以後,法國政府調查香奈兒小姐和一個德國軍官的一段情事,當問她為什麼和德國人有染時,四十多歲的香奈兒回答道:“在我這個年紀,如果還有男人喜歡你,你就沒有必要去考慮他拿的是哪國的護照了。”美女,特別是聰明的美女,都知道如何向年齡妥協。

  我認識一個美女,她說只要出太陽她儘量不出門,怕自己曬黑了;笑的時候她儘量不眯眼睛,為了防止眼角有魚尾紋;她根本不知道紅燒肉是什麼味道,因為她很有毅力地在保持自己的身材。她甚至自己開玩笑地說,等她死了,墓碑上應該寫著:某某某,由於怕老,所以未老先死了。

  所以說,我們要儲存的東西很多,但是青春是最不值得花工夫氣力去挽留的東西,因為根本就留不住。
補充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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