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頭孢丙烯片 |
【商品名稱】: 頭孢丙烯片 |
【藥品規格】: 0.25g。 |
【藥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丙烯,其中順式異構體含量約佔90%。 |
【適應症狀】: 用於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輕、中度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1)化膿性鏈球菌性咽炎/扁桃體炎。
注:通常治療和預防鏈球菌感染(包括預防風溼熱)應選擇肌內注射青黴素。雖然頭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膿性鏈球菌,但目前尚無可供借鑑的頭孢丙烯預防繼發性風溼熱的資料。
(2)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桿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竇炎。
2.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桿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氣管炎繼發細菌感染和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
3.面板和面板軟組織感染
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青黴素酶菌株)和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非複雜性面板和面板軟組織感染,但膿腫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膿。
適當時應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以確定病原菌對頭孢丙烯的敏感性。 |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13歲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面板或面板軟組織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嚴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歲兒童上呼吸道感染,按體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面板或面板軟組織感染,按體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個月嬰兒至12歲兒童中耳炎,按體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竇炎,一般按體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嚴重病例,按體重一次15mg/kg體重,每天2次。療程一般7~14天,但b溶血性鏈球菌所致急性扁桃體炎、咽炎的療程至少10天。肝損傷肝功能受損患者無需調整劑量。 |
【不良反應】: 1.頭孢丙烯的不良反應與其他口服頭孢菌素相似,主要為胃腸道反應,包括腹瀉,噁心,嘔吐和腹痛等。亦可發生過敏反應,常見為皮疹,蕁麻疹。兒童發生過敏反應較成人多見,多在開始治療名幾天內出現,停藥後幾天內消失。其他不良反應較少,包括:
(1)肝膽系統:AST(穀草轉氨酶)和ALT(谷丙轉氨酶)升高。偶見鹼性磷酸酶和膽紅素升高。膽汁瘀性性黃疸罕見。
(2)中樞神經系統:眩暈、多動、頭痛、精神緊張、失眠。偶見嗜睡。所有這些反應均呈可逆性。
(3)血液系統:白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
(4)腎臟: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
(5)其他:尿布皮炎樣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癢和陰道炎。
下述不良事件,無論是否已明確其與頭孢丙烯的因果關係,在上市後監測中均少見。包括過敏,血管神經性水腫,結腸炎(包括偽膜性結腸炎),多形性紅斑,發熱,血清病樣反應,Stevens-Johnson綜合徵和血小板減少症。
2.頭孢菌素類藥物的不良反應
除上述所列使用頭孢丙烯發生的不良反應外,頭孢菌素類藥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應和引起實驗室檢查異常:
再生障礙性貧血,溶血性貧血,出血,腎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壞死,中毒性腎病,凝血酶原時間延長,Coomb試驗陽性,LDH增高,全血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粒細胞缺乏症。
有幾種頭孢菌素藥物與癲癇發作有關,特別是腎功能損傷患者未減少用藥量時(見用法用量)。如與藥轉治療有關的癲癇發作,應停用藥物,並根據臨床表現進行抗驚厥治療。 |
【藥品禁忌】: 禁用於對頭孢菌素類過敏患者。 |
【注意事項】: 1.使用本品治療前,應仔細詢問病人是否有頭孢丙烯和其他頭孢菌素類藥物。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的過敏史。有青黴素過敏史患者服用本品應謹慎。凡以往有青黴素類藥物所致過敏性休克史或其他嚴重過敏反應者不宜使用本品。如發生過敏反應,應停止用藥。嚴重過敏反應需使用腎上腺素並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包括給氧、靜脈輸液,靜注抗組胺藥、皮質激素、升壓藥及人工呼吸。
2.幾乎所有抗菌藥物包括頭孢丙烯長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過度生長,改變腸道正常菌群,誘發二重感染,尤其是偽膜性腸炎。因此應仔細觀察用藥病人服藥後的反應,特別注意對繼發腹瀉患者的診斷。如在治療期間發生二重感染,應採取適當的措施。對偽膜性腸炎患者,輕度病例僅需停用藥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據臨床症狀採取調節水和電解質平衡,補充蛋白,和用對耐藥菌有效的抗菌藥物治療。
3.確診或疑有腎功能損傷的病人(見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療前和治療時,應嚴密觀察臨床症狀並進行適當的實驗室檢查。在這些病人中,常規劑量時血藥濃度較高或/和排洩減慢,故應減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時服用強利尿劑治療曲病人使用頭孢菌素應謹慎,因為這些藥物可能會對腎功能產生有害影響。
4.患有胃腸道疾病,尤其是腸炎病人應慎用頭孢丙烯。 |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103351 |
【生產企業】: 珠海聯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國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