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人纖維蛋白原 |
【商品名稱】: 人纖維蛋白原 |
【藥品規格】: 1g(100ml)/瓶 |
【藥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纖維蛋白原。 |
【適應症狀】: 本品適用於:|1. 先天性纖維蛋白原減少或缺乏症。|2. 獲得性纖維蛋白原減少症:嚴重肝臟損傷;肝硬化;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產後大出血和因大手術?外傷或內出血等引起的纖維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礙。 |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將本品及滅菌注射用水預溫至30~37℃,然後按瓶籤標示量注入預溫的滅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輕輕搖動使製品全部溶解(切忌劇烈振搖以免蛋白變性)。用帶有濾網裝置的輸液器進行靜脈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鐘60滴左右為宜。|2.用量:應根據病情及臨床檢驗結果決定,一般首次給1~2g,如需要可遵照醫囑繼續給藥。 |
【不良反應】: 尚未進行系統的臨床不良反應觀察,根據相關報道,少數患者會出現過敏反應和發熱,嚴重反應者應採取應急處理措施。|本品含有不超過 3%的鹽酸精氨酸作為穩定劑,大劑量使用時可能存在代謝性酸中毒等風險。 |
【藥品禁忌】: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項】: 1.本品專供靜脈輸注。|2.本品溶解後為澄清略帶乳光的溶液,允許有少量絮狀物或蛋白顆粒存在。為此用於輸注的輸血器應帶有濾網裝置。但如發現有大量或大塊不溶物時,不可使用。|3.在寒冷季節溶解本品或製品剛從冷處取出溫度較低的情況下,應特別注意先使製品和溶解液的溫度升高到30-37℃,然後進行溶解。溫度過低往往會造成溶解困難並導致蛋白變性。|4.本品一旦溶解應儘快使用。|5.在治療消耗性凝血疾病時,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護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療法才有效。|6.應在有效期內使用。如配製時發現製劑瓶內已失去真空度,請勿使用。|7.使用本品期間,應嚴密監測患者凝血指標和纖維蛋白原水平,並根據結果調整本品用量。|8.由於體外活性檢測方法的侷限性,不同廠家生產的纖維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換時需要注意用量的調整。|9.本品按標示量復溶後,含有不超過3%的鹽酸精氨酸作為穩定劑,大劑量使用時可能存在代謝性酸中毒的風險,建議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間進行電解質監測,根據結果調整劑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謝紊亂的患者應慎用本品。 |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S19993066 |
【生產企業】: 成都蓉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國產) |